朝阳区委第十二届八次全会审议通过《朝阳区机构改革方案(送审稿)》

日期:2018-12-14 来源:朝阳报

    12月12日,中国共产党北京市朝阳区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召开。全会审议通过《北京市朝阳区机构改革方案(送审稿)》,同意按程序上报市委。区委常委会主持会议。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何明就改革方案作说明,区委书记王灏就全面做好机构改革工作讲话。全会强调,要充分认识此次深化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市委决策部署上来,全力以赴完成好我区机构改革任务。

    全会指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期、改革开放40周年的关键时间节点,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政治决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总体思路、目标任务,为我们深化机构改革提供了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

    全会指出,地方机构改革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环节。深化我区机构改革,是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党中央、市委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围绕解决社会主要矛盾的必然要求,也是解决我区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存在突出问题的必然要求。

    全会强调,深化我区机构改革,重点要健全区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强化区委工作部门归口协调职能,加强党政机构设置统筹。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能力和水平,建立更加完善的便民惠民体制机制,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优化协同高效,优化机构设置、职能配置,理顺业务流程,精简工作环节,提高工作效能。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瞄准突出问题,加大整合力度,抓紧组建相关综合执法队伍,着力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理顺市区关系,合理设置和配置各层级机构及职能,对标对表、主动作为,加强区级机构统筹设置。深化街乡改革,根据市委推动治理重心下移的要求,街道、乡改革与区级机构改革统筹研究,同步推进。

    全会强调,我区机构改革方案(送审稿)报经市委正式批复后,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当好机构改革的“施工队长”。要抓好关键环节,注重工作衔接,保证改革有条不紊进行。要深入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改革期间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要以铁的纪律抓好组织实施,对违规违纪问题严肃处理。

    全会号召,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全区党员干部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统一思想、凝心聚力,勇于担当、开拓创新,扎实做好我区机构改革工作,为推进朝阳新发展提供坚实的体制机制保障,为北京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