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常委会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区委书记王灏主持会议

日期:2018-11-12 来源:朝阳报

    11月9日下午,区委书记王灏主持召开十二届区委常委会2018年第33次会议。会议安排“会前学法”环节,邀请市委党校行政法学院法学部主任金国坤围绕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作专题辅导。
    2018年3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八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这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的必然要求,也是坚持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监察道路的创制之举。
    金国坤教授从监察法制定的必要性及宪法依据、监察法的主要内容、贯彻实施监察法需要注意的若干问题等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做了深入浅出的解读。辅导报告政治站位高,主题鲜明、内容丰富、论述精辟,为全区上下学好用好监察法提供了有益的指导和帮助。
    会上,区四套班子领导和区纪委区监委主要负责人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学习体会和下一步工作打算进行了交流研讨,为进一步学习贯彻监察法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共识。
    王灏指出,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是党和国家政治制度、法律制度建设中的一件大事,全区全体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学习领会并严格贯彻落实监察法的各项要求,深入推动监察法在我区贯彻执行,全力营造朝阳区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全面推动朝阳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
    针对全区学习贯彻监察法相关工作,王灏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深刻把握监察法的重大政治意义。党员领导干部在学习过程中,既要深入学习法律条文规范,更要注重从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的政治高度加以理解,把监察法作为学懂弄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内容,不断提升与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相适应的法治精神和法律素养。
    二是突出实效,扎实开展监察法的学习宣传活动。区委中心组领导要在加强自身学习的基础上,在分管领域组织开展相应学习活动,各二级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要把监察法纳入必学项目,并推动学习宣传活动覆盖到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在范围上要把行使公权力的有关人员纳入学习教育范围,做到无盲区无死角;在内容上要注意将监察法和与之对应调整的法律法规、党内法规,统筹安排、并向学习,避免出现违法违纪现象;在方法上既要注意准确解读条文的内涵精髓,也要充分利用新媒体新技术等生动活泼、喜闻乐见的形式,推动学习宣传活动有力度、有热度、有深度。
    三是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监察法的贯彻实施。纪检监察部门要带头实践,在实践中细化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完善工作标准,强化自身监督,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约束自己,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自觉做监察法的崇尚者、弘扬者、捍卫者、推动落实者;各单位要对标对表监察法的工作要求,领导干部要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定尺度、明标准、严监督,以便于党员干部在实践中贯彻遵守。
    会议还对村和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温榆河公园朝阳示范区项目建设等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