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

日期:2018-09-21 来源:朝阳报

    9月20日,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宏志主持会议,副主任朱春霞、常树奇、胡良森、牟燕东、叶青出席会议。区政府常务副区长马继业、副区长李国红,区法院副院长郭莉蓉,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孙长柱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法院关于审判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代表们建议,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审判管理转型;坚持强化重点,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管理水平;坚持多措并举,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管理水平;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提高便民服务水平。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政府关于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委员和代表们建议,注重明确工作的目标和定位,按照总规要求,逐步完善老旧小区各项功能与服务;注重提升工作的系统性,规划、实施要整体谋划,提升工作的前瞻性和科学性;注重完善保障措施,从政策、法律、资金、机制等方面全面保障;注重增强长效管理,巩固治理成果,坚持共商共建,凝聚社会共识。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加快疏解非首都功能,推动区域功能定位的实现”情况的报告。委员和代表们建议,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统筹协同;严格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实现地区产业功能精准定位;加快解决产业发展制约因素,促进农村地区产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强化疏控并举,持续提升环境质量;采取有效措施,推进疏解任务落实。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扩学位增普惠”情况的报告。委员和代表们建议,落实三年行动计划,继续扩大学位供给;加大资金投入、细化完善相关政策,提升普惠比例;完善教师资源供给渠道,稳定教师队伍,提升教师素质;完善监管服务体系,提高保教质量。
    会议通过了代区长文献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任命李懋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一年),被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还书面审议了区法院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对《朝阳区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办理报告,区检察院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对《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办理报告。
    陈宏志对本次常委会议题提出进一步要求。关于审判管理工作,陈宏志要求,继续按照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认真落实市区各项部署,抓住“审判”这一核心业务,把握核心管理、流程管理、主体管理、质量管理四个关键,努力健全权责明确、相互配合、高效运转的审判管理机制,以高质量的审判实效,推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的实现。关于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下一步要在总体谋划、体制机制、社会动员上下功夫,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区级统筹,科学编制系统性整治规划,明确部门、街乡责任,整合各方资源,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要聚焦加装电梯、物业管理、环境整治、居住停车等难点问题,创新思维创新方法,积极探索与实际工作需求相适应的政策统筹、资金筹集、社区治理等方面的体制机制,特别是要探索符合人民群众要求、符合城市有机更新规律的可持续的政策,坚持自下而上的工作方式,深入了解群众诉求,动员群众参与,使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成为民心工程、群众满意工程。关于疏解非首都功能,陈宏志要求,继续持续发力,坚持依法依规,坚持依靠群众,积极稳妥推进规划落实,与此同时,要下大力气对制约疏解非首都功能的瓶颈问题,特别是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采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关于学前教育,陈宏志指出,“扩学位、增普惠”是今年区人大常委会监督的重点,扩学位,要科学规划,与需求相匹配;要整体联动,教委、各相关部门、各街乡、社会力量,都要参与;要多措并举,既要规范存量,又要引入增量。增普惠,要发挥好政府引导作用,利用财政资金的平衡功能,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
    部分区人大街道工委主任,乡人大主席,市、区人大代表和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干部列席了本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