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工商朝阳分局通过直播平台对辖区近百家企业开展广告法培训活动,执法人员结合自身工作对《广告法》要点进行评析,并着重对《广告法》中的广告代言人行为规范及广告数据使用规范等企业较为关注的问题进行分析、答疑。
与以往不同,此次针对《广告法》的宣传活动是工商部门首次采取网络直播方式进行的法规培训。除辖区企业参与外,还邀请了行业内专家、律师及有关省市市场监管部门的人员共同参与直播互动、讨论。
“新《广告法》实施以来,社会关注度越来越高,我们接到的培训需求很大。”工商朝阳分局广告科科长陈晓哲表示,因此,此次培训特意采用“互联网+现场讲座、座谈”的形式,提高了培训的覆盖面、参与率。培训通过新老广告法对比的方式,结合日常执法检查工作中的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解析相关法条,不仅讲述了法规的字面意思,还从违法行为危害、立法目的等方面对法条进行深入的解读,以达到警示的目的。
据悉,自从2015年9月新《广告法》颁布以来,工商部门根据辖区企业特点,重点向企业宣传新《广告法》中明确界定何为虚假广告、网络平台纳入新法规范等内容,并制作千余份宣传册发放给相关企业,指导企业正确理解新《广告法》规定的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