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开展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宣传 违规燃放最高上限罚500元

日期:2018-02-08 来源:朝阳报

    2月6日,我区在朝阳公园南广场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宣传,区属相关部门及烟花办工作人员就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问题解答市民提问。
    活动现场,区烟花办工作人员向市民发放了宣传材料。“《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本市五环路以内(含五环路)区域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工作人员介绍,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在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七时至二十四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余时间不得燃放。对于违反规定,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对个人将处最高500元以下的罚款。
    为了安全和环保,区烟花办提示市民,尽可能少燃放或不放烟花爆竹,一定要到正规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
    为鼓励市民检举揭发烟花爆竹存在的安全隐患,区烟花办特地设立了举报电话85953895、85953896,24小时受理举报违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市民监督举报的各类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后将给予相应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