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年中督查工作

日期:2017-06-28 来源:朝阳报

    记者从区纪委获悉,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的主责意识和政治担当,按照区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1+6”制度体系的相关要求,我区从即日起开展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年中督查工作。
    6月底至7月中旬,区纪委、监委将联合各系统工委采取“听、问、查”的方式进行,分为自查自评、派驻督查、系统抽查、重点检查、区领导现场督查。督查范围包括全区各街道、地区(乡)、部委办局、企事业处级单位。
    督查的主要内容为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落实集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党委(党组)支持纪检监察组织监督执纪问责情况以及落实主体责任向基层科队站所、社区(村)延伸的情况。
    督查工作中,各单位党委(党组)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总结上半年围绕“疏整促”中心任务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相关情况,重点分析责任落实、压力传导、整治“四风”以及“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国有资产出租出借专项治理等情况,查找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同时,每位班子成员要对照岗位职责和责任清单,汇报个人履职情况,接受班子其他成员的监督,查找不足、积极整改。
    此外,区领导将到联系点进行一次现场督察,听取联系点单位党委(党组)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结合日常掌握情况,指出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具体要求,推动工作落实。
    我区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充分认识督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责任担当意识,保证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完成。同时,各系统工委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要求扎实做好本系统各单位的督查工作,确保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