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朝阳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五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宏志,副主任苑文新、朱春霞、胡良森、叶青及常委会委员共26人出席会议。区政府副区长孙其军,区人民法院院长李瑞翔,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玉鲲,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调研员、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乡人大主席(副主席)、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政府关于继续办理“推进我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提高人民健康生活水平”议案情况的报告。自2012年区第十五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上提出该议案以来,区人大常委会连续五年聚焦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每年确定不同重点内容,创新方式持续监督促进。区政府高度重视,将议案细化分解为5类30项指标,以推进分级诊疗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推进中医药特色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推进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等工作为重点,积极有序落实。截至目前,议案确立的五大类30项指标,已办理完成28项,剩余2项已向市有关部门反映、沟通,正在积极推进中。针对下一步工作,委员和代表建议:要进一步完善医联体考核评价机制,深化医联体内部分工协作,打造朝阳特色的分级诊疗工作体系。发挥好儿童、肿瘤防治、中医三个专科医联体作用,持续提升专业医疗服务水平。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有效破解百姓转诊住院、医保结算相关难题。继续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着力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引进社会资本推动医疗事业发展。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政府关于继续办理“加快第一道绿化隔离地区城市化试点乡建设,推进农村城市化”议案情况的报告。今年,我区扎实推进一绿城市化试点工作,截至目前,议案办理方案中确定的17项工作任务,7项已经落实,10项正有序推进。委员和代表在审议中指出:要立足现有资源,发挥特色优势,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坚持和完善项目联审会议机制,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加快试点项目审批进度。着力推动农村劳动力就业安置,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提升农民就业能力水平。不留遗留问题,加强“一绿”引导基金的风险防控和监管。在总结第一批试点乡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加快启动第二批“一绿”试点乡建设。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制定情况的报告”。自1986年起,我区累计实施了六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30年来,特别是“六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得到广泛普及,法治实践活动扎实有效,全社会依法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法治理念、法治文化深入人心,城市文化文明发展的法治内涵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在全区法治社会建设中的引领性、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得到进一步彰显。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在全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决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朝阳区2016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5年朝阳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朝阳区2015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关于朝阳区2016年财政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朝阳区2016年预算调整方案和朝阳区2015年财政决算。
会议决定了区、乡人大换届选举事项。此次区、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于2016年8月初开始至12月底前完成。根据全市的统一安排,朝阳区区、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将于2016年下半年进行换届选举。新一届区、乡人大代表将在2016年11月同步选出。新一届区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2016年12月底以前举行。新一届乡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2016年11月底以前举行。
会议决定了人事任免事项,接受薛寒辞去区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任免了区政府、区检察院的有关人员。
会议还书面审议了区政府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对《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六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办理报告、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被任命人员就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