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督办议案办理

日期:2016-04-26 来源:朝阳报

    朝阳区第十五届人大第七次会议确定了“加快污水综合治理,提升我区水环境质量”和“加强朝阳区东部、东南部地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区域发展环境”两项议案,交由区政府办理。为推动议案办理工作,4月25日,区人大常委会召开议案督办工作会。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宏志,副主任苑文新、胡良森,区政府副区长杨树旗参加。
    会上,区政府相关部门汇报了两项议案的办理方案。为推进议案办理工作,区政府成立了两个议案办理工作组,明确了具体工作目标和任务,区政府常务会对办理方案进行了专题研究。
    在提升水环境质量的议案办理中,力争通过加大水环境治理资金投入力度,构建保障体系;加快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溯源治污,建设生态景观河道;控水减排,实现污水源头减量;加大再生水利用,推进污水资源化;构建水环境长效监管体系等举措,到今年年底前完成温榆河等19条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在东南部基础设施建设议案办理中,将通过完善区域整体规划、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道路管理、建立体制机制加强监督考核等,全力推动道路建设工作顺利开展,进而整体带动东部、东南部地区发展升级。
    同时,为切实加强议案督办工作,区人大常委会成立了议案督办工作组,制定了议案督办工作方案,明确了督办工作重点,将开展一系列调研视察、学习培训、座谈研讨、跟踪督促等,确保议案办理取得实效。
    参会代表就区政府议案办理方案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希望区政府各部门明确责任,加强部门之间和市相关部门的统筹,形成合力;建议加大宣传力度,发动多方力量共同解决问题;加强与代表沟通,让代表及时了解办理情况,形成良好的互动关系等。
    陈宏志在讲话中说,污水治理和基础设施建设两项议案的形成,体现了党委意志和人民意愿的结合,办理好两项议案是实现城市功能的需要。就下一步做好议案督办工作,陈宏志指出,要紧扣目标,确保年度工作任务完成;要监督政府部门落实工作责任;要形成并完善工作机制,把人大监督工作机制和政府解决问题的机制相结合,共同促进议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