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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行政应诉职责 推动我区综合执法改革

日期:2022-05-09 10:48 来源:朝阳报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5月6日下午,区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庭审系统开庭审理了原告史某某不服麦子店街道办事处限期拆除决定、区政府行政复议决定案。副区长孟锐作为区政府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全区街乡、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和一线执法工作人员百余人在线参加了庭审旁听。

原告史某某不服麦子店街道办事处对其作出的《限期拆除决定公告》,向区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区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维持麦子店街道办事处作出的《限期拆除决定公告》,原告不服遂提起行政诉讼。庭审中,法庭就案件事实、法定职权、法律依据及案件争议的焦点等问题进行了法庭调查。各方当事人在合议庭的引导下,围绕本案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等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该案未当庭宣判,将择日另行宣判。

据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案是北京市政府向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下放部分行政执法职权后,区政府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的首例以街道办事处为执法主体的行政诉讼案件。旨在通过该案的公开审理,以案说法、以案释法,以具体案例推动综合执法改革任务全面落实到位,进一步规范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一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促进基层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当前朝阳区疫情形势严峻,行政机关负责人坚持出庭应诉,充分保障了群众合法权益。这是区政府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贯彻落实,也是表明区政府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主动接受司法监督的态度和决心。”区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对于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提升政府公信力、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