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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朝阳区青少年游泳锦标赛规程

日期:2018-11-12 来源:区体育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一、主办单位
朝阳区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朝阳区第三少儿业余体校
三、协办单位
朝阳区游泳运动管理中心
郡王府游泳馆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
2018年12月1日-2日在郡王府游泳馆举行。
五、竞赛组别和项目
(一)竞赛组别
2010年-2011年龄组:限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出生者。
2008年-2009年龄组:限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者。
2006年-2007年龄组:限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者。
2004年-2005年龄组:限2004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出生者。
(二)比赛项目
1.单项
2010年-2011年龄组: 50米蝶泳腿、50米蝶泳、100米蝶泳、50米仰泳、50米仰泳腿、100米仰泳、50米蛙泳腿、50米蛙泳、100米蛙泳、50米自由泳腿、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报至少一种泳姿的打腿);
2009年龄组以上年龄组(包含2009年): 100米蝶泳、200米蝶泳、100米仰泳、200米仰泳、100米蛙泳、200米蛙泳、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400米自由泳、200米混合泳;
所有组别男、女参赛运动员不限报单项。
参赛资格:所有年龄组50米成绩必须在1分30秒内完成;100米成绩必须在2分30秒以内完成;400米自由泳成绩必须在6分30秒内完成;200米混合泳成绩必须在3分钟30秒以内完成,(超出标准时间,该项成绩无效)。
六、参赛办法
1.以各游泳场馆、各游泳俱乐部为单位组队报名参赛。
2.运动员资格: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的运动员均可报名。
七、竞赛办法
1.采用中国游泳协会最新审定的《2014-2018游泳竞赛规则》。
2. 采用半自动计时(人工计时做补充)。
3.各年龄组进行一次性决赛。如项目中出现不足三人报名参赛时,将取消该项目比赛。项目中报名人数不足4人,将只录取前两名成绩。
4.凡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取消比赛资格,并按朝阳区体育局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5. 各参赛单位须为本单位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上意外伤害保险,其在比赛中发生的任何意外伤害等事故,主办和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6.  奖励与录取名次
  (1)各项目年龄组录取各单项比赛前8名,不足8人参加的,录取成绩递减。
  (2)各单项比赛前8名者分别颁发证书。
八、裁判员由北京市裁委会统一选派
九、报名要求
1.各单位必须用电脑按规定的格式认真填写报名表。
2.报名时需携带本人一张2寸照片(照片背面写明单位、姓名)、每人报名费60元(含制卡费)。
电子版报名表上朝阳区游泳协会公共邮箱上下载。未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及未提交电子版报名表的不予以编排。
十、领队会定于2018年11月28日(周三)上午10:00举行;
地点:朝阳区第三少儿业余体校会议室,请各单位准时到会。
十一、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朝阳区体育局
                                                             2018年11月
附件:2018年朝阳区青少年游泳锦标赛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