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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2年第一批国家级、北京市级、朝阳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2-01-28 10:43 来源:区卫生健康委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关于公布2022年第一批国家级、北京市级、朝阳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机构:

依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2022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和《北京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的有关规定,2022年北京市获批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607项,第一批北京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1269项,朝阳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1309项,现予以公布,并就做好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

2022年第一批国家级、北京市级和朝阳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已分别在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北京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北京区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公布。请各有关单位上网查询,并以此作为管理部门核实国家级、北京市级、朝阳区级继教项目的依据。未获批准的项目及原因,已在国家级、北京市、朝阳区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中公布。

二、项目举办要求

凡获准举办国家级、北京市级、朝阳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单位,应当按照“谁申报、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对所开展的培训活动负主体责任,同时要主动接受市、区继教委的监管,严格执行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编号、名称、内容、授课教师等相关信息;举办项目收取费用要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项目举办过程须规范、守法,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培训质量,并规范发放学分证书;严禁到国家明令禁止举办会议的风景名胜区举办项目,严禁组织与项目无关的参观、考察等活动。市、区继教委办公室将对项目举办情况进行督查,如违反有关规定,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三、项目执行要求

各项目申办单位要加强项目备案和项目执行情况汇报,在外地举办国家级、北京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须向举办地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主动接受项目举办地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监督。2022年国家级、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面授项目继续按照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京卫科教〔2020〕39号)有关要求执行。朝阳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面授项目继续按照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一)为进一步加强继续医学教育规范管理,提升北京地区信息化管理与服务水平,自2022年1月1日起,国家级项目、市级项目均采用电子证书。

各项目申办单位举办项目时,须在国家级CME或北京CME系统首页的“举办项目时,请先下载此Excel模板建学员通讯录”处下载Excel模板并按模板要求建立学员通讯录,在项目举办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认真填报学员通讯录等执行情况;具有审核职能的行政用户收到申办单位报送的项目执行情况数据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所报数据的审核确认工作。项目执行情况经审核通过后,在系统首页“学分查询”处,输入相应的学员姓名、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便可查询打印国家级、市级项目学员学分证书。

(二)朝阳区级项目:朝阳区级项目于项目举办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及时将举办项目的活动日程、学员通讯录、项目执行情况总结等通过北京区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进行网上汇报。

四、项目查询

国家级项目查询请登录:

http://cmegsb.cma.org.cn

北京市级项目查询请登录:

http://bjcme.haoyisheng.com

朝阳区级项目查询请登录:

http://bjqxcme.haoyisheng.com

联系人:支雨昕 联系电话:65447925

邮箱:cyqwsrczx@bjchy.gov.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小区115号楼卫生人才中心一层108室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