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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朝阳区用人(工)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公示
根据《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京财税〔2019〕1333号)关于“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及缴纳保障金公示制度”的规定,现对我区审核2020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进行公示。
朝阳区共审核5225家用人(工)单位,其中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5225家,安排残疾人就业15065人。按用人(工)单位类型分类,其中:机关23家,安排残疾人就业53人;团体5家,安排残疾人就业8人;企业4860家,安排残疾人就业13970人;事业单位225家,安排残疾人就业800人;民办非企业单位112家,安排残疾人就业234人。具体明细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朝阳区残疾人联合会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受理单位: 朝阳区残疾人联合会
受理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29号朝阳区残疾人就业审核中心一层大厅
联系电话:53207060
附件下载:朝阳区2021年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名单
朝阳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