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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外街道2020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支出公开

日期:2021-11-30 来源:朝外街道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十九条第一款: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每人5元);第三款: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第二十条规定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致使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给予每人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经济帮助(朝阳标准10000元)。

朝外街道民生保障办公室,针对目前户籍在街道的无业居民发放以上费用。以上经费通过居民自行申请,计生办审核,对符合条件人员发放。

2020年全年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5元)162人,合计9450元。

2020年全年发放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费(1000元)80人,合计80000元。

2020年全年发放一次性经济帮扶(10000元)2人,合计20000元。

全年共计发放独生子女父母相关奖励费支出1094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