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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北京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8-06 来源:区卫生健康委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2021年度北京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辖区内各医疗机构:

根据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北京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京卫干人〔2021〕22号)和北京市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21年度北京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区申报2021年度北京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熟悉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政策,做好职工的政策解答工作。此项工作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审核

加强职称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及时上报。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书写要清晰、规范。对于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不予申报;对不符合要求的评审材料,不予受理。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评审资格,情节严重者,将通报批评。

(三)严格流程

各单位须对申报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情况(如平均每年参加临床工作的周数、承担的技术工作及工作量、医德医风、论文、到农村或社区基层服务的时间和地点、继续教育情况、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治工作情况等)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后由本单位推荐委员会进行推荐。在公示期间群众举报申报人弄虚作假的,由单位推荐委员会责成有关部门或人员进行核查,一经核实,2年内取消其申报资格。

(四)政策查询

具体申报条件和政策可登录北京市卫生人才网站查阅《关于2021年度北京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京卫干人〔2021〕22号)文件。

(五)系统申报要求

申报人员将本人需提交的纸质申报材料扫描后,对照材料名称及相关要求上传至申报系统,上传材料需加盖公章,与纸质材料一致。各单位需仔细审核申报人电子信息和上传的电子材料。对于无故或未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的人员,将不予以审核。

二、工作安排

(一)申报阶段

8月3日前,申报人完成网上申报。

申报人登陆北京市卫生人才网站(www.bjwsrc.cn)进行网上申报。网上填报的内容必须准确、详尽,并与报送的纸质材料一致。

8月17日前,申报人单位完成网上初审、终审并上报。

(二)现场确认

8月9日-13日,朝阳区卫健委直属单位现场审核。

8月16日-20日,朝阳区民营医疗机构现场审核。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本年度以医疗机构为单位进行现场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收集本单位所有申报人现场审核所需材料,经单位初审合格后,委派工作专员1人持单位介绍信(注明工作专员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工作专员身份证件及所有申报人材料到现场办理。现场不接收个人办理!

(三)报送地点

现场审核纸质材料地址:朝阳区卫生人才分中心一层大厅(朝阳区八里庄东里北巷2号院)

由于场地有限,无法提供停车位,请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疫情防控须知

1.单位工作专员须持7日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提交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3)。

2.进入审核现场前须测量体温(<37.3℃);出示“北京健康宝”信息,显示状态须为“未见异常”(绿码),并进行扫码登记;出示国务院客户端行程卡,显示状态须为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国(境)外旅行史。方可进入现场进行审核,确认。

3.审核期间需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医用口罩(无呼吸阀)。保证适当间隔。

三、具体操作要求

(一)申报人要求

1.申报人所有提交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资格审核贯穿申报全过程。

2.凡在朝阳考点进行确认的申报人务必在本考点规定的网上确认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

3.申报人须按照通知规定要求及流程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缴费等环节,凡未按规定流程进行报名的申报人,一律视为网上报名无效。

4.本年度将采用电子照片打印的方式制作证书,请申报人员在网上申报时按如下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 1.近期(六个月内)正面免冠半身证件照,格式为jpeg或jpg文件;2.照片大小为35-100 KB,宽度大于400px,高度大于600px;3.人像清晰,无明显畸变,背景为淡蓝色,无任何装饰;照片文件以身份证号命名。因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导致影响证书发放的,后果申报人自负。

(二)医疗机构要求

1.各医疗机构要加强此次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由专人负责,审核申报人员所需材料原件,并对审核和推荐意见的真实性负责。上传材料经单位审核无误后将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上传,上传材料必须保证清晰、规范、真实、有效。申报审核贯穿申报全过程,一旦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该申报人申报资格。

2.各申报医疗机构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网上确认,并将审核结果及时反馈申报人本人。

3.各医疗机构负责汇总本单位在此次报名中出现的问题,统一与考点进行沟通解决。

四、报送材料:详见(附件1)

五、网上缴费

各申报人员在北京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缴费。对于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不缴费的人员,将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65859688(申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医疗机构统一汇总本单位问题后,由单位专人与我考点进行电话沟通。)

65447923(网上确认期间)

附件1:报送材料清单

附件2:相关表格附件1-10

附件3: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附件4:朝阳区卫生人才中心地理位置图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