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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关于开展2021年度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5-31 11:02 来源:区发展改革委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各相关单位:

为持续推进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加快能源重大技术装备创新,切实保障关键技术装备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根据《关于促进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通知》(国能发科技[2018]49号)和《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评定和评价办法(试行)》(国能发科技[2019]89号,以下简称《评价办法》)有关要求,现就2021年度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应属于能源领域的成套设备、整机设备及核心部件、控制系统、基础材料、软件系统等,为国内率先实现重大技术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尚未批量取得市场业绩的能源领域关键技术装备,包括前三台(套)或前三批(次)。

二、申报程序

(一)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由研制单位或研制单位联合用户企业提出申报,鼓励研制单位联合用户企业共同申报,并按要求报送《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请报告》(申报材料要求详见《评价办法》)。

(二)各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将《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请报告》报送至市发改委后,市发改委组织初审,审核同意后统一上报国家能源局。

(三)国家能源局将按照规定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定,评定结果将在国家能源局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列入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清单,并在国家能源局网站发布。

(四)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及其示范项目享受《关于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意见》(发改产业[2018]558号)和《关于促进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通知》(国能发科技[2018]49号)中明确的优惠政策。

三、有关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于2021年6月11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格式详见《评价办法》)和申报材料电子版(光盘刻录)邮寄报送至: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5号院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孙旺(收)。

特此通知。

(联系人:资源办 张冉; 联系电话:010-65090533)

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