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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日期:2021-04-02 来源:区卫生健康委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公 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现对北京科尔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大望路口腔门诊部医疗机构设置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
1.拟设医疗机构的类别:口腔门诊部
2.拟设医疗机构的经营性质:营利性
3.拟设医疗机构的执业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甲20号院11号楼1层4单元101、2层4单元201、3层4单元301
4.拟设医疗机构的诊疗科目:口腔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
5.拟设医疗机构的床位数:16张牙椅
6.拟设医疗机构的设置人(设置申请人)的名称:北京科尔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公示时限:自公示日起五日。
对此项行政许可存有异议者,在公示期内可以书面形式将意见递交至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信访中心 。意见提交方应在书面意见中写明具体意见,说明利害关系,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递交意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甜水园东里甲一号
咨询电话:65859685 投诉电话:65859684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