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王四营乡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1-03-24 来源:王四营地区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王四营乡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与督查工作规定》及《朝阳区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扎实有序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王四营乡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加强法治思维建设。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全面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地区发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乡域稳定。2020年乡党委会、乡长办公会共上会研讨法治专题9次。二是建立并执行乡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乡长办公会会前学法制度,严格落实每年至少举办两次法治专题讲座,加强对乡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工作的落实,全年共举办法治专题培训2次,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7次,办公会会前学法4次,组织乡、各村(社区)法律大讲堂12次,有侧重、有分类、有目标地提升地区全体党员干部的法治素质和法治思维水平。
2.全面加强社会治理。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强化公共安全重点领域综合治理,加强校园、食品药品等领域综合整治。统筹推进“四个条例”落地实施。落实基层执法权改革工作,乡综合执法队挂牌,整合执法力量,实行综合执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制度
我乡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坚持集体研究、民主决策,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决策事项,均采取向专家咨询论证或采取多种形式听取群众意见,涉及法律政策的重大决策,详细咨询区委依法治区办、司法局或法院等专业法律机构意见,提高了决策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促进了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避免了行政决策失误。
(三)改革行政执法体制
1.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一是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向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下放部分行政执法职权并实行综合执法的决定》(京政发〔2020〕9号),整合原城管队、安监科等机构和人员,组建成立王四营乡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法履行岗位职责,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动态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北京市朝阳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办法》,全年累计换发行政执法资格证件11个,新增8个。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检查单制度,按照各执法部门的指导,规范使用和填报执法检查单,推进“双随机”抽查工作,不断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四是严格执行市级执法部门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行政处罚案件裁量适用,实行罚缴分离。五是落实朝阳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要求,成立王四营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小组开展案卷自查自评工作,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参加区司法局组织的全区执法案卷集中评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2.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乡严格贯彻执行市、区“三项制度”的相关规定,一是施行《王四营乡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王四营乡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规程(试行)》;二是制定《王四营乡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对行政执法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执法公示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依据和要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目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操作流程和领导审批程序及执法文书填写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和要求;三是综合行政执法队按要求配备法制审核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摄像机、照相机等音像记录设备31台;四是按照区司法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要求,对王四营乡执法人员信息、执法流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均按时在政务网站进行公示,并结合区司法局督查要求及时整改完善公示信息。
(四)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
1.乡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我乡认真执行法律专家咨询制度,落实乡党委、乡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及时调整和充实法治建设专家顾问团,法律顾问不仅参与乡政府的重大决策讨论,而且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合同联审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除聘用常年法律顾问外,乡政府还根据腾退工作需要,聘用专项法律顾问。为保证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同的顺利履行,外聘法律顾问配合乡经济办对经济合同进行了联审,对合同文本的规范性进行了把关。2020年共召开联预审会议6次,联预审审批合同73份。
我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政府信息公开和化解矛盾纠纷方面的作用。一是针对农村腾退中出现的村民申请信息公开,出具信息公开答复文书58件。二是协助经管站进一步整理规范了合同文本,并为经管站、公共服务中心、办公室等部门审阅合同91份。三是多次为非住宅腾退拆违提供咨询建议,参与谈判交涉,积极配合非住宅腾退项目进行。四是参与为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朝阳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等区政府及区属各部门回函6份,有效配合了上级机关的工作。五是配合信访部门处理群众信访工作,对涉及在腾退工作中发生的群众信访进行妥善纾解矛盾,稳定信访群众情绪,为之答疑解惑,引导信访群众趋向法制化和规范化,加大信访知识和相关法规的宣传力度,促使信访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2.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居公益法律服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完善“一村一居一法律顾问”制度,2020年,与5家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三方协议,保证了辖区内6个村(社区)均有签约律师事务所为居民提供公益法律服务。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的作用,对村集体已签订或正在履行的各类合同进行集中梳理,对可能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逐项细致排查和风险提示,让基层自治的村组织也能享受到来自一流律师事务所提供的团队化、专业化、高水平和高效率的法律顾问服务,有效维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的利益。
(五)法治教育宣传活动开展情况
2020年是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的最后一年,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普法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引导干部、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司法所抓住“七五”普法验收工作契机,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并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1.顺利完成“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根据《朝阳区“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地区实际,围绕地区“十三五”规划目标,以落实朝阳区“七五”普法规划、区人大常委会决议和2016-2020年度守法普法(法治宣传)工作要点为基础,通过查阅资料、收集听取辖区各村(社区)“七五”普法汇报的方式开展自查、总结经验,形成《王四营地区“七五”普法工作总结》。
2.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复产复工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一是由司法所组织人员深入各村(社区)发放《新冠肺炎防控法律知识50问》《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普法手册(案例摘编)》,引导辖区群众提高疫情防控法律知识,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杜绝妨碍公务、危害公共安全以及隐瞒、谎报疫情,或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等违法行为,为全乡防疫工作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二是贯彻落实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复工复产公共法律服务“助企惠民春季行动”方案》,由司法所工作人员、正阳公证处公证员和律师组成的临时法律服务团队,通过走访对企业在复工复产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宣传了疫情期间政府对中小企业的优惠和扶持政策,梳理了疫情期间合同履行的责任义务,从不同角度对企业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解答,充分利用多方协同工作机制,为辖区内企业落实复产复工提供了有利帮助。
3.切实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一是为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邀请朝阳区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对乡机关领导干部进行行政法规培训和座谈。乡长邢志新、副乡长李锁群以及司法所、腾退办、经济办、规划科等科室负责人参加座谈。此次“送法进机关”活动对于乡领导和机关干部提升法治思维、参与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二是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民法典》在首都更快更好实施,邀请朝阳法院王四营法庭法官,从立法意义、立法背景、改革亮点、具体内容等方面对《民法典》进行了集中授课,并结合实际案例着重解释说明了其中婚姻家庭和继承方面内容的改革亮点。通过培训使机关干部准确理解把握了民法典修改的精神实质和要义,更是对王四营地区学习宣传民法典和进一步深化提升地区法治建设有着推动意义。值得一提的是,乡人大代表也参加了本次培训会,会后代表们表示本次培训恰逢其时通,使他们对民法典有了更全面系统的认识,对今后履行人大代表职责、倾听人民群众声音、更好地为民解忧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六)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我乡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确保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为核心,以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建立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扭住源头预防化解、突出矛盾攻坚破难,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保障全乡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1.加强矛盾纠纷排查、人民调解工作。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根据上级要求,司法所由专人负责疫情期间每日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汇总报送辖区各村(社区)涉疫情、涉黑涉恶、防止民转刑以及其他案件类型情况。疫情期间,司法所携乡人民调解员、村居行律师为辖区内南花园村和孛罗营村村民进行上门调解,圆满解决村民诉求并得到村民赠予的“依法调解、人民公仆”和“依法为群众解忧、真情温暖感人心”两面锦旗。2020年全乡人民调解案件总数192件,调解成功100件,调解成功率100%。
2.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我乡始终严格依法行政,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促进科学民主决策,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矛盾纠纷的主渠道作用,积极参与行政复议案件,坚持和解为主,努力化解行政纠纷矛盾。2020年行政诉讼胜诉33件,其中行政负责人出庭13件。
3.依法做好信访工作。2020年我乡以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化解突出矛盾为重点,以控增量、减存量、防变量为目标,“强排查、抓四初、建四库、重四率”,不断提高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与精准信访、到位信访、温暖信访“六位一体”的工作效能。重点以强化源头防治,持续开展矛盾纠纷动态排查;强化宣传力度,确保信访工作依法规范运行;强化聚焦责任落实,全力攻坚化解。同时聚焦基础业务,提升规范水平。从总体形势来看,巩固深化提升社会矛盾化解年成效明显,信访结构持续稳中向好,形势平稳可控,基层吸附化解矛盾的效果持续显现。
4.推进学习宣传民法典工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发挥民法典保障人民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我乡制定了民法典宣传工作方案,切实把学习宣传民法典作为一项长期学习任务来抓。一是乡党委、乡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全体领导班子成员于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乡长办公会上,反复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会,把民法典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和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并对推动学习宣传民法典做出相关部署。二是邀请朝阳法院法官对全乡领导干部进行专题讲座,授课内容紧跟当前新形势、新问题、新要求,引用真实案例,以案释法、阐释精准、深入浅出,既有很强的理论性、实践性和针对性,又对准确把握、领会和贯彻落实好民法典具有很大的启发、指导和帮助作用对民法典内容进行了解读阐释。三是深入辖区各村(社区)组织集中学习,结合“法律十进”、“法律大讲堂”讲座,对群众普遍感兴趣的婚姻家庭、债务纠纷、遗产继承、遗嘱形式确立等内容,为群众现场讲解和提供法律咨询。四是充分利用各类宣传载体,以悬挂海报、横幅,微信推送民法典学习资料等形式,广泛开展社会面宣传工作,营造学习宣传民法典的浓厚氛围。五是要求领导干部要在调解纠纷、维护群众利益等群众工作中深化法律文书说理,加强以案释法,当好民法典的护法卫士和普法先锋。
(七)大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1.全面深化推行综合窗口服务。一是规范“一窗受理”。按照标准化“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运行模式,不让群众多跑路。 二是规范运行标准。按照市、区统一制定的综合窗口运行规则,梳理事项清单、办理指南、政策汇编等便民事项,制定社保所各项制度,不断提升综合窗口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三是规范窗口设置。规范设置3个综合受理窗口、1个出件窗口,实行后台分类办理模式。使窗口设置更加标准规范,提升服务水平。
2.设立“朝我说”平台。负责接收有关政务服务问题线索,兼顾民意征询与投诉受理功能,专门接待企业及群众反馈。针对即办事项和承诺事项,第一时间将问题反馈至相关职能部门,建立沟通联络机制,跟踪处理流程,并将结果反馈至提议人。
3.设立在线导办服务专员。依托北京政务服务网上大厅,设立专人负责,采用全程在线、即时互动、人工+智能的模式,为企业群众提供“一对一”实时咨询解答服务,致力于提高企业群众办事成功率,最大限度减少企业群众跑腿次数,助力“不见面”审批。
4.全面推行错峰延时服务。为进一步解决辖区群众关心的“上班没空办、下班没处办”,社保所不断优化服务模式,打造“5+1”全天候常态化服务机制,全面启动延时服务,实行“早晚弹性办”、“午间不间断”、“周末不休息”三大政务服务模式。自8月开展延时服务以来,共计接待办理事项400余件。
二、持续强化行政监督工作合力
(一)推进依法执政和政务公开
不断规范工作机制、受理机制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等,深化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及时公开、更新。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决策机制。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凭主观臆断,不搞长官意志,不搞“一言堂”,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力求决策科学正确。凡重大事项,都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公平竞争审查等多环节决定。二是坚持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党务、政务应公示的内容,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不断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强化新媒体建设管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三是坚持督查整改,确保落实到位。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进行监督,排查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的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四是强化廉政建设,推进依法执政。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促廉保廉机制,加大廉政宣传。
(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牢牢把握人大监督是在党的领导下、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定位,一是视察调研专项督。畅通监督渠道,乡政府相关报告在起草环节征求代表意见、组织代表座谈、代表约见选民听取建议,使选民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提前进入各项报告的征求意见阶段。二是意见建议公开督。规范和加强代表建议的受理、交办、办理、监督等工作程序,乡长亲自调度落实承办部门责任,实施分类办理。人大部门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向代表公开建议办理信息,限时办复办结,形成“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工作氛围,促进群众关心的难点问题解决。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机关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需进一步加强。从实际工作中对依法行政的实践来看,乡班子成员法治意识有了很大提高,但是机关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总体上存在弱势和短板,与现阶段提出的依法行政能力总体要求还有些许差距。
(二)综合执法水平需进一步提高。自7月1日行政执法职权下放后,综合执法队业务能力受到了考验,整体业务水平有待提升,业务培训方面有待加强,尤其法制审核岗位缺乏专业骨干力量。
(三)一些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还不够。受疫情影响,今年我乡相应减少了集中学习宣传重要法律、法规、条例的法治宣传活动,宣传深度、广度还不够。
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乡充分认识到“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态度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地区法治建设的水平”,乡党委、乡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为贯彻落实市委、区委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根据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我乡制定了《王四营乡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并成立王四营乡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乡主要领导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认真践行“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基本原则,从明确责任、明确目标入手,结合工作实际,分解细化目标管理责任,始终坚持把依法行政工作责任与年度目标责任、领导分管责任相结合,一并安排部署、一并检查督办,把法治建设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推动,列入重要目标来考核,将法治建设纳入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督促推进全乡领导干部依法办事
我乡党政主要负责人始终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全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指导,充分发挥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支持乡人大、乡政府、乡机关、各村、乡直属单位依法依规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不碰触法律红线、不逾越法律底线,切实把法纪标准变为自觉行动。
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优先提拔任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要求全乡领导干部带头做到讲党性不讲私情、讲原则不讲关系、讲公道不讲情面。我乡始终做到无一起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发生。
五、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
着力强法治促稳定,建设法治型政府,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深化执法体制改革,拓宽多元争议化解渠道,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统筹法治政府建设。
(一)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继续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不断强化领导干部依法治国、执政为民的观念,全面提高领导干部、政府工作人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不断提升全员学法用法水平,不断探索“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的一些新思路、新作法,实现法律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做到实事求是、实事做实,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多方协调,建立起一套适合本地区法律运作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
做好“八五”普法开局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民法典》等法律专项普法活动,推动普法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充分发挥各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使法律服务能更加有效惠及基层。建立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保障全乡法治建设安定有序。
(三)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继续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全面落实,及时全面地对执法信息进行公示,规范做好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重大执法决定全部纳入法制审核,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保乡政府依法全面履行法定职责。
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乡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