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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日期:2021-03-16 来源:区卫生健康委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公 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朝阳区晨光脑瘫儿童康复中心医务室医疗机构设置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

1.拟设医疗机构的类别:医务室

2.拟设医疗机构的经营性质:非营利性(非政府办)

3.拟设医疗机构的执业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金盏乡金盏西村9号101至108室

4.拟设医疗机构的诊疗科目:中医科******

5.拟设医疗机构的床位数:0

6.拟设医疗机构的设置人(设置申请人)的名称:北京市朝阳区晨光脑瘫儿童康复中心

公示时限:自公示日起五日。

对此项行政许可存有异议者,在公示期内可以书面形式将意见递交至 北京市朝阳区卫健委行政服务大厅 。意见提交方应在书面意见中写明具体意见,说明利害关系,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递交意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甜水园东里甲一号大门右侧平房

咨询电话:65859684 65859685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