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潘家园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0年,我街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按照上级部署,根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全面推行依法行政,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保障辖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有效维护了潘家园地区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现将全年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法治服务和保障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我街道坚决贯彻上级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以党建为引领,用法律来护航,以社会动员为基础,以社区防控为重点,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等法律法规,加强风险评估,依法审慎决策,严格依法实施防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蔓延,保持了辖区“零感染”。
1.发挥“两个”作用。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动党员干部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召开了疫情防控再动员誓师大会,向162个基层组织、7000余名党员发出行动令。处级领导以上率下,机关工作人员全部下沉,社区干部严防死守,在职党员无私奉献,居民党员挺身而出,地区群众群策群力。始终把疫情防控作为践行初心和使命的生动课堂。动员居民群众、社会单位、各级党组织的力量,对辖区47858户居民家庭、832家社会单位实现联系全覆盖,有效落实综合性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
2.加强法治教育引导。为营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良好法治环境,履行好法治宣传教育职责,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法守法,增强法治意识,冷静应对疫情,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涉法问题,全面加强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通过宣传海报、宣传口号标语、发放防疫知识问答五十问等形式,认真学习、积极宣传防疫相关法律法规,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党员领导干部依法科学开展疫情防控的政策理论水平,增强全社会依法防疫意识。
(二)持续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
1.完善行政决策制度。完善街道班子各项议事制度,对班子会议的议事范围、议事程序做出了明确规定,对会议议题事先调研和咨询论证提出了具体要求,进一步推进了街道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的提高。
2.推进民主科学决策。定期召开工委会和主任办公会,听取法治工作情况汇报,部署法治工作任务,研究解决法治工作问题。2020年截至目前召开工委会50次,主任办公会33次,对重大事项坚持集体决策,严格按照会前协调、准备材料、提前通知、充分讨论、逐项表决、作出决策、形成纪要的程序,保障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对涉及到较大范围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改革举措和建设项目的实施等重大事项,在决策前坚持公开征求意见或举行听证,并经街道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对维稳防控风险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先期介入,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建立行政决策档案,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制定和实施情况进行全程记录。
3.落实事前合法性审查。作出重大决策、推行重大事项及出台重要文件前,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查,向街道法律顾问及司法所咨询,听取相关意见和建议。2020年截至目前,法律顾问共审查合同、协议29份,所有重大事项或工作举措全部按规定程序出台,未发生因重大事项或工作举措出台违规、领导班子决策违法或者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引起群众非正常上访等相关事件。
(三)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护航法治建设
1.完善街道法律顾问制度。街道继续聘请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单位,聘任戚晓红首席律师为街道的法律顾问,并坚持在出台重大决策、处置重大事件、建设重大项目前,必须进行法律认证和评估。坚持每周三律师接待日制度,宣传、咨询等法律服务。在疫情期间,将法律宣传咨询方式由线下转移到线上,通过热线电话、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为居民提供不断档的法律服务。
2.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一是积极参与街道的重大行政决策、对行政管理行为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审查,为街道依法决策提供了法律服务,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二是保证了在签订合同、履行行政职责方面依法依规。签订各种规范性文件法律顾问都要参与,提出具有建设性的审查意见,确保规范性文件的科学性、合法性与可操作性。三是积极为行政诉讼案件提供专业服务,在法律诉讼的范围内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办事处及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积极推进行政执法改革,做好行政执法职权下放接收工作。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向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下放部门行政执法职权并实行综合执法的决定》(京政发﹝2020﹞9号),自2020年7月1日起,原由城管执法、生态环境、水务、农业农村、卫生健康五个部门行使的430项行政执法职权,将以街道办事处和乡政府的名义对外行使。我街道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向街道办事处和乡人民政府下放部分行政执法职权并实行综合执法的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学习领会相关工作精神,明确综合行政执法队和司法所职责分工,确保职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构建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系,不断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
一是完成职权下放交接工作。与区城管执法局、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和区卫健委对接,接收相关交接清单、职权目录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文件等。二是调整组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完成综合执法队执法人员调整和登记换证工作,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管理,协助其尽快适应职能转变。三是健全行政执法相关制度。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了《潘家园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潘家园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目录》、《潘家园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潘家园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流程》等4个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关文件,明确职责分工,固化工作流程。
2.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
根据市、区相关工作要求,我街道将贯彻落实“三项制度”作为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及时全面公示行政执法相关信息。按照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清单要求,严格履行我街道行政执法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工作规程,经法制审核、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审核后,主动、及时、准确地在“北京朝阳”网站相应栏目公示权责清单、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行政处罚案件基本情况等。二是规范做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严格要求综合执法队员在日常检查和执法过程中通过文字、音像等多种方式对检查、执法过程进行跟踪记录,并做好事后归档工作,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特别加强行政处罚案卷规范制作,定期通过自查和互查方式进行案卷评查,督促执法人员提高案卷制作质量。三是重大执法决定全部纳入法制审核。明确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重点审核执法主体和权限是否合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合法、依据是否准确、案卷材料是否完整规范等。编制法制审核工作流程,规范法制审核工作方式和处理机制,规定法制审核时限,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五)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
今年是“七五”普法收官之年,我街道按照“七五”普法规划和相关工作要求,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克服工作压力,拓展宣传方式,积极做好地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地区形成浓厚法治氛围。
1.继续夯实街道法律品牌建设。作为街道法律品牌工程,“法老队”二十余年如一日,坚持每月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定期开展法治讲座,近年来陆续有新退休的法官加入其中,逐步建立起服务主体多元、服务功能完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较高的法治宣传教育志愿者服务体系,在已建成的法治宣传志愿者服务站基础上,开展服务居民活动,每月提供一次免费的法律咨询,每季度举办一次法律讲座,实现了“三个固定”,即人员固定、时间固定、场所固定。通过为居民解答日常的法律问题,举办公益法治讲座,无偿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在今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他们对地区居民的法律宣传服务仍不间断,为减少线下人员聚集,保障为大家提供不间断的法律咨询和知识讲座,“法老队”通过在微信公众号发布案例分享,继续吹响法律集结号,开展线上法律科普,通过互联网+的形式为居民送去法律知识。通过“法老队”卓有成效的工作,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依法维权意识显著提高,“依法自治、依法办事”理念逐步深入人心。“法老队”曾获北京市优秀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服务站等荣誉称号,2020年“法老队”负责人张庆明老法官被推荐为北京市“七五”普法先进个人。
2.围绕重点法律法规开展宣传。今年是法律法规高产的一年,《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陆续出台,法治宣传教育任务繁重,我街道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同时,认真组织,积极筹划,将上述法律法规宣传与宪法宣传相结合,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以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为重点,突出面向市民的普及宣传,让这些本就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引导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共同促进地区和谐稳定。
(1)广泛全面宣传。一是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折页、张贴宣传海报等传统宣传方式,同时利用公众号、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全方位进行宣传,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充分发挥地区内户外媒体法治宣传作用,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等滚动显示相关知识,让地区群众无时无刻在视、听、触、动等多方位体验中,感受到法律法规与自己的密切联系,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二是利用社区普法大讲堂契机,举办小型线下普法讲座,让居民群众聆听法律专业人士对法律的解读,提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2020年克服新冠肺炎疫情,我街道12个社区平均每个社区开展2次普法大讲堂活动。
(2)突出重点宣传。一是在民法典宣传中一方面紧抓“关键少数”作用,将学习宣传纳入理论中心学习组计划,并完成两次专题学习,同时向全体干部及工作人员发放民法典书籍,并组织开展专题讲座,对街道党员干部今后在工作生活中遵守、维护、运用民法典起到重要引导作用;另一方面每个社区至少开展一次以民法典宣传为主题的普法大讲堂活动,积极营造全地区居民学法用法良好氛围。二是针对物业管理条例,积极推进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完善物业管理台帐,依法指导潘家园色织厂等83个小区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特别注重吸纳法律人士加入到物管会中,如潘家园南里社区漪龙台小区物管会副主任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法庭法官。三是加强新修订实施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宣传和指导,开展宣传活动80余次,发放宣传海报40000余张。通过边检查、边建账、边整改的模式,完成对社会单位和社区垃圾投放环节的普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处罚,重点规范投放、收运、处置等环节,顺利通过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市级验收。四是针对辖区内社区矫正人员宣传社区矫正法,通过报到日小型宣讲、现场考试的方式,使他们对自己应知应会内容有更深刻的记忆。
3.做好“七五”普法总结工作。我街道认真对照“七五”普法规划,对标对表,梳理五年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内容及完成情况,总结成效和经验,自查出普法学习对象上发展不平衡,普法教育形式较单一,学法用法上主动性不够等问题。我们将继续强化制度落实,更新普法观念,以理念的更新引导工作创新,以创新的举措打开工作的新局面,使我地区的普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1、落实行政出庭应诉工作。2020年,我街道共有行政诉讼案件3件,其中结案1件,未结案2件。已结案件判决结果为驳回原告上诉,未结案件一审判决结果均为驳回原告起诉,两案件原告均进行了上诉,上级人民法院已受理,仍未开庭。鉴于今年新冠肺炎疫情情况,大部分案件均为网上庭审。接到应诉通知书后,我街道均能按时向法院提交答辩状、证据和法律依据,审慎安排案件相关工作人员出庭应诉,积极履行生效判决。遇重要案件,由办事处主任牵头组织相关主管领导、科室人员和法律顾问一起探讨案情、共同制定诉讼策略,并积极出庭应诉。2020年截至目前仅有1个案件进行了现场庭审,我街道行政负责人进行了出庭应诉。
2、加强信访和多元调解工作。一是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及时收集分析热点、敏感、复杂矛盾纠纷信息,加强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警监测,引导和支持居民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二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实现地区12个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促进当事人平等协商、公平公正解决矛盾纠纷。三是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居民诉求表达,引导居民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2020年重点加强疫情期间矛盾纠纷化解,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和涉疫的热点、难点问题,将各类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截至目前,共接待来访人员116批、351人次,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72起。
(七)全面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坚持抓“关键少数”,贯彻落实《关于完善朝阳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一方面把法治建设内容列入街道工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安排会前学法,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和依法办事制度,提升领导班子依法行政的理论素养和水平,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另一方面强化机关干部特别是执法人员熟悉掌握法律知识和各项行政执法程序,提高依法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营造街道整体法治氛围,2020年组织全体干部参加普法讲座2次,旁听网上庭审1次。
二、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
1.普法教育形式较单一。不论是面向机关干部还是面向居民群众,均以开展现场培训讲座、发放宣传册、折页为主要普法教育形式,较为单一。遇到新冠疫情这类情形,很多传统宣传活动无法开展,单一普法教育形式弊端凸显。
2.相关科室存在对行政应诉工作不重视的情况。行政职权下放后,街道成为行政执法主体,或将面临更多的行政应诉工作,但相关科室法治意识不足,遇到诉讼重视程度不够,提供证据不充分,出庭工作人员挑选不慎重,对行政案件胜诉率存在影响。
3.改革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待规范。现处在行政执法职权下放初期,司法所与综合执法队的新工作内容还在逐步学习,新工作关系还在逐步捋顺,新工作流程还在慢慢摸索中逐步实现,还需要一定磨合期,才能使街道综合执法工作步入正轨。
三、2020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自觉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地区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街工作,推动潘家园地区形成浓厚法治氛围。
1.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职能。加强对地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街道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组织、指导、督办、检查法治建设工作的职能作用,全面贯彻落实《朝阳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实施细则》,统筹推进街道法治建设。
2.纳入工作计划,列入考核指标。将法治建设纳入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党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等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2020年初召开地区工作大会,将新颁布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深化社会矛盾排查调处、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依法行政等法治工作内容列入全年工作计划部署。
3.全面从严治党,加强作风建设。街道工委始终把法治工作纳入全面从严治党大格局之中,强化政治建设,切实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放在突出位置;加强作风建设,切实把严格纪律挺在最前面;加强重要节点安全提醒教育,切实敲响廉洁自律“警钟”;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人员监督,切实织密“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防火墙。同时,紧紧围绕党的六大纪律,坚持监督执纪、学习教育两手抓,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及时传达纪委精神,定期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组织召开地区党风廉政建设大会,2020年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64份,按照“谁行使、谁清理、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完善权责清单。加大“第一种形态”运用,2020年截至目前运用第一种形态110次。
4.强化用人导向,注重法治能力。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一方面配齐配强法治工作队伍,将有法律专业背景干部调整到司法所依法行政工作岗位,充分发挥所长;另一方面在提拔任用干部、特别是行政执法科室干部时,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任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
四、2021年工作思路
今后,我们将继续围绕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和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开展。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继续加强党建引领依法治街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发挥街道工委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力,提高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和法治思维,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2.继续深入推进地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做好“七五”普法收官工作,认真制定“八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拓宽宣传新思路,开辟教育新途径。以新冠疫情普法阻力为启示,利用“腾讯会议”APP举办线上讲座,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案例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探索互联网+法律咨询服务,大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十进”活动,不断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3.着力增强机关干部行政应诉工作意识。一方面积极组织开展旁听网上庭审工作,用生动的庭审现场增强机关干部对行政应诉工作的了解,让机关干部在接受法治教育的同时,检视工作中的盲点,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诉讼。另一方面加强对相关科室,特别是行政执法科室行政应诉工作相关培训,制定街道行政应诉工作制度,明确被诉案件相关科室职责,固定搜集提交证据、分析研判案情、制定诉讼策略、选派出庭人员的工作流程,提高相关科室参与度,从而逐步提高其行政应诉意识与能力。
4.加强行政职权下放后的行政执法监督。理顺街道司法所和综合执法队的关系,理清相关工作流程。从源头上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及时出台配套措施,提高各项制度的执行力,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用制度规范、约束执法行为;用制度提高行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方面加强对执法人员管理,督促其改变工作理念,转变工作作风,学习工作新内容新方法,一方面加强行政执法检查,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执法监督检查机制,形成执法检查常态化模式;健全执法岗位责任制度,落实职责内容及考核标准。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潘家园街道办事处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