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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1年度外资外贸发展报告》研究编制项目承接单位的公告

日期:2021-03-01 来源:区商务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区域外向型经济稳定且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强化国际化功能优势,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了解朝阳区年度外资外贸运行情况,分析发展环境,研判发展趋势,为稳外资稳外贸工作提供科学依据,朝阳区商务局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2021年朝阳区外资外贸发展报告》研究编制工作,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项目承接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1年度朝阳区外资外贸发展报告》研究编制项目

二、项目内容

2020年全年朝阳区外资外贸发展情况;朝阳区外资外贸运行分析及趋势研判;对朝阳区进一步做好稳外资稳外贸工作的政策建议。

三、申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一)项目申请单位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围绕朝阳区中心工作,紧扣朝阳区“国际一流商务中心区”的功能定位,坚持实事求是,坚持理论创新与朝阳区情相结合,并对项目组成员的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负责。

(二)申请企业或机构应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的申请企业或机构优先。

(三)项目申请单位须具有相关内容的研究基础、研究经验和研究成果。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成员应对朝阳区经济社会领域的发展情况有较深入了解,要在朝阳区进行实地考察调研。

(四)项目组负责人须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保证全过程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必须参加项目研究大纲制定、成果的中期评估和最终评审,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研究项目。项目组需提交报告研究重点、核心亮点、编写框架及采用的工作方法。

(五)项目团队的人员及专业结构配置须规模适度、结构合理,与项目研究的内容和要求相适应。

(六)承接单位须提交完整的研究成果,成果包括外资外贸发展报告正稿(200册)、发布稿及发布使用演示稿;承接单位对企业数据及信息应严格保密,不得对外泄露或用于其他商业用途,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朝阳区商务局所有。

四、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自行从朝阳区政府网站下载《朝阳区商务局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见附件),按要求填写,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一式三份;

(二)申报单位请于2021年3月8日下午5:00前,将《申报书》直接报送至朝阳区商务局外资外贸促进科(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日坛北街33号中楼609室);

(三)朝阳区商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筛选后,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比选,项目申报金额不超过50万元。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结

电 话:010-65099206

附件:朝阳区商务局项目申报书

北京市朝阳区商务局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