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朝阳区博士后工作经费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朝人社发〔2017〕 29 号)的规定,我区开展了2020年博士后工作经费资助工作。经过专家评审,现将科研活动资助方案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1年2月9日至2月1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区人力社保局联系。
联系电话:65099971
附件:朝阳区2020年博士后科研活动资助方案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