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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的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

日期:2021-01-18 来源:东湖街道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一、申请条件

 

 

(一)发生民间矛盾纠纷。

 

 

(二)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

 

 

(三)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不得受理调解下列纠纷:

 

 

1.法律、法规规定只能由专门机关管辖处理的,或者法律、法规禁止采用民间调解方式解决的;

 

 

2.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解决的。

 

 

3.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

 

 

二、办理时限

 

 

直至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或调解不成,终止调解。

 

 

三、申请材料

 

 

1.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与民间纠纷相关的证据材料。

 

 

四、调解流程

 

 

申请一接受调查一接受调解一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或调解不成终止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