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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日期:2020-09-18 来源:区卫生健康委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公 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现对北京维嘉东坝口腔门诊部医疗机构设置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

1.拟设医疗机构的类别:口腔门诊部

2.拟设医疗机构的经营性质:营利性

3.拟设医疗机构的执业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坝中街12号院5号楼-1至2层5-11

4.拟设医疗机构的诊疗科目:口腔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

5.拟设医疗机构的床位数:4张牙椅

6.拟设医疗机构的设置人(设置申请人)的名称:北京维嘉东坝口腔门诊部(普通合伙)

公示时限:自公示日起五日。

对此项行政许可存有异议者,在公示期内可以书面形式将意见递交至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信访中心 。意见提交方应在书面意见中写明具体意见,说明利害关系,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递交意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甜水园东里甲一号

咨询电话:65859685 投诉电话:65859684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