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接待群众来访的通告
日期:2020-05-13 来源:区信访办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当前,全市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恢复。根据全市疫情防控形势和有关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5月14日起,朝阳区政府及区属各单位来访接待场所恢复接待群众来访。
温馨提醒来访群众注意以下事项:
一、依法逐级走访,就地就近反映诉求
加强法治意识,依法行使信访权利,履行法定义务,确需通过走访形式反映信访诉求的,应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和《北京市信访条例》规定就近到有权处理的机关或单位反映。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请耐心等待办理结果,尽量避免人员流动,减少途中往返。
二、加强健康防护,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加强个人防护,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人员之间保持安全距离,避免聚集,必要时公安民警将采取限流措施。进入来访接待场所须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北京健康宝本人健康状态应显示“未见异常”。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的,不得进入接待场所,请及时就医治疗。
三、减少集体来访,自觉维护信访秩序
疫情防控期间尽量减少集体来访,确需多人反映同一诉求的,请按《信访条例》规定推选5人以下代表,服从工作人员引导,自觉接受防疫、安全检查,接待结束后及时有序离开接待场所,减少滞留时间,降低感染风险,自觉维护信访秩序。
四、倡导网上信访,足不出户解决问题
网上信访反映诉求方便快捷、好用管用。请您优先通过以下渠道反映诉求:
网上信访渠道,在北京市信访办官方网站首页点击“网上信访”即可进入网上信访平台,再点击“朝阳区信访办”,按照系统提示选择“注册”或“登录”后提出诉求和建议(北京市信访办官方网站:https://wsxf.xfb.beijing.gov.cn/wsxf/action/index.html)。
群众来信渠道,可向朝阳区信访办来信反映诉求,来信地址:朝阳区日坛北街33号,邮编100020。收件人:北京市朝阳区信访办。请在信封或邮件封皮上注明“人民来信”字样。
朝阳区信访办公室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