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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人力社保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日期:2020-04-30 来源: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19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社局、区司法局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及人社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精神,按照《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年)》及朝阳区《“十三五”时期法治政府建设规划》的总体要求,围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重点,主动履行各项职责,扎实推进各项依法行政工作,展示法治人社工作新风貌,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依法行政责任。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完善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科室、事业单位依法履责的工作格局。坚持法制工作例会制度,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分析研判依法行政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措施,推动依法行政工作有序开展。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局党委每季度召开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学习宪法及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建立我局依法行政考评机制,对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考核评价,纳入绩效考核,进一步督促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责任。

(二)梳理行政职权,夯实执法人员队伍。 今年是机构改革之年,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组织开展行政权力清单的梳理工作。结合工作职能对照市、区共有事项、区级独有事项认领梳理我局涉及的权力事项,形成了58项权力清单。同时,加强与接收单位的协调对接,划转了相关职权事项。强化执法力量建设,加强机构改革后执法人员的调整,结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科学合理配置执法人员,共设定行政执法岗位11个,核定行政执法人员120人,根据职权对应类别,设定A类岗核定人员55人,B类岗核定人员65人。加强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取证工作,积极动员组织全局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报名,完成了108名人员考试信息的采集工作。

(三)加大工作力度,发挥法制审核作用。积极发挥法制审核作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减少日常工作运转中发生的法律风险隐患,维护政府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按程序均进行合法性审核。对以我局名义签订的各类协议、合同均开展法制审核工作,对标的重大的项目由律师审核,共完成对外发布的文件、民事合同审核34件。加大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力度,实行局内法制部门与区司法局相结合的分层级审查方式,今年共对3个规范性文件出具了合法性审查意见,有效避免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减损群众利益的情况。深入落实市区政府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制度,抽取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共40本案卷进行评查,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

(四)提升服务质量,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积极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和“一门一网一次”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高行政审批服务质量和效能。推行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网上深度办理,对我局233项审批服务事项实行了分级深度办理,逐步实现从网上咨询到全程网办的目标,提高行政审批服务便利化;梳理优化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工作流程,推行“一图读懂”,加大简化行政审批宣传力度。依托北京市企业登记“e窗通”服务平台,通过“一次填报、一网提交”,实现网上“一窗办理”,新成立企业使用“e窗通”进行社保登记及新员工参保,全程网上,即时办结,极大地提高群众办事效率。

二、逐步深化法律顾问服务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行政机关在内部治理和外部运行都面临着日益增多的法律风险。作为政府职能部门,涉及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等百余项具体行政行为,我局认真落实《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的精神和要求,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行为中的作用,对行政机关的方针、决策提供法律帮助。今年,聘请仁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作为行政争议案件的委托代理人进行出庭答辩,有效的减少了程序性错误,降低了败诉率。全年共代理行政争议案件206件,较去年同期增长12.5%,无因法律顾问工作失误导致的败诉案件。同时,在不断发掘法律服务深度的同时,进一步拓宽法律顾问涉及行政工作的广度,邀请法律顾问提供咨询服务,对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合同行为等行政管理行为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审查,对政府信息公开事项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和论证,出具各类法律意见书。2019年为我局提供法律咨询160小时。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机制

(一)健全制度机制,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法制工作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施<北京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细则》、《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制度》、《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督查督办制度》、《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问责制度》等工作制度。为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公开、透明、公正,我局将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权限、收费标准、办理期限、办理结果、投诉电话等在网上公布,方便群众办事,方便群众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推进标准化建设,提升监管效能。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11类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标准化梳理,着力解决事项名称不一致、材料要求不一致、办理时限不一致、办理结果不一致以及办事指南不准确、事项内容更新不及时等问题。截至11月底完成了233项政务服务事项共3.5万余个要素的梳理及系统的填报工作。认真梳理监管事项检查实施清单,完成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中分级录入监管事项检查实施清单工作。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各部门加强联动,对行政检查工作明确检查内容、操作依据及要领,确保检查监管事项的有效完成。

(三)落实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最新的社会保险、就业创业、职称评审、考试录用等方面的政策、信息,并将重大民生事项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通过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及时更新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专栏,网上和实体办事大厅公示办事依据、监督方式、办事流程和申请材料等。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做好相关信息录入工作,将执法信息全部录入相应系统。2019年共处理政务公开信息6件。

四、进一步强化法治教育培训

(一)积极组织配合,注重法治宣传工作。扎实推进“七五”普法工作,制定了《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普法内容,要求各部门执法普法同步,坚持创新融合,提升普法水平,有效落实普法责任制,把“谁执法谁普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贯穿业务工作始终。组织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人社”为主题的法治知识竞赛,在全局营造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同时选拔出了优秀队员代表朝阳区参加北京市法治知识竞赛,取得了“一等奖”的成绩,并在全国的比赛中代表北京市获得“优秀奖”,充分展示了我局的法治精神风貌。

(二)培养法治思维,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完善领导学法制度,安排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及组织参加法制培训讲座,理论中心组学法全年开展4次。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适时安排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出庭,强化依法行政工作领导责任,2019年主管领导出庭2次。加强工作人员法制培训,对全局业务骨干多次开展以优化营商环境为背景的依法行政规范化与能力提升讲座;创新开展法制教育的有益尝试,法制科工作人员结合依法行政专题对法制工作进行业务分享,剖析行政争议案件特点和败诉原因,提出合理化建议,全面增强法治思维和能力。在全局业务窗口单位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营造“人人是窗口、处处是形象、个个都是政策通”的氛围,选拔优秀人员代表朝阳区参加全市竞赛,并代表北京市参加了全国比赛,取得了全国“三等奖”的优异成绩,得到了市人力社保局的表扬。

分析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还存在工作制度不完善、工作流程不健全、部分执法行为不规范等情况,下一步,我们将建立健全依法行政法制工作配套制度,进一步明确行政争议案件受理等程序,完善案件审理期间协调机制;规范法制审核制度,完善审核要件、审核时间等,推动形成权责统一、依法行政的政府监管体系,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简称“三项制度”),不断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执法效能。

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深入宣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宣传宪法和人力社保领域法律法规,在全局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有效发挥法制机构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和法律顾问作用。

结合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在我局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以及业务经办等环节,持续推动精简证明材料、减少排队时间、压缩办结时限、推进设施便民、保障热线畅通,促进我局法治服务再升级。

特此报告。

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