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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委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2019

日期:2020-04-23 15:46 来源:区交通委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和交通工作中心,坚持依法行政,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化执法监督,有力促进了全区交通健康繁荣发展。

一、基本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坚持行政审批事项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提高行政效能。为提升审批事项办理效率,缩短办理人的用时,我委主动为准备办理占掘路审批的申请人提供前置咨询服务,按照“执法普法”要求,预先为办理人提供材料初审、政策解读和其他相关服务。截至11月中旬,我委共受理审批事项230项,按期办结并送达审批结果200项。

2.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将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以权力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开,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

3.优化工作流程,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推进事权规范化、法律化,强化执行职责。2019年春节前,我委严格落实市区相关工作要求,停用了内部审批系统,统一使用市级投资服务类审批平台,重新梳理审批工作相关流程,完成了占掘路审批新模式的顺利对接。积极对接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多次参加市交通委组织的占掘路审批业务培训,了解掌握我市新出台的相关政策;为确保政策落到实处,我委组织自来水集团和供电公司召开专项对接会,建立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明确相关流程和负责人,定期相互通报情况,以确保审批工作的无缝衔接。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推进政府立法精细化,增强行政规章制定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为缓解居住区车位供需矛盾,规范停车秩序,改善城市交通环境,根据《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有关规定和市、区级相关文件,编写《朝阳区道路居住停车认证指导意见(试行)》。

2.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实行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

3.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有关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制定区交通委“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做到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合规。

2.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并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推行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领导接访、下访工作,调研百姓关心的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道路移交以及路侧停车问题,进行政策解答、情况通报和难点问题的协调解决。

3.建立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进一步发挥外脑作用。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选择论证专家注重专业性、代表性、均衡性,支持其独立开展工作,逐步实行专家信息和论证意见公开。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4.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涉诉行政案件及各类合同等涉法事务中的合法性审查作用。全年审查各类合同100余份,办理行政复议1件、民事诉讼9件。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根据我委事权和职能,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力量。

2.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完成行政审批的同时,通过首都之窗向社会公布。

3.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完善各方面监督制度,确保行政权力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运行。

2.委党组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坚持从严治党,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廉政建设,增强了党风政纪观念。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及时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和建议。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对其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截止11月,办理市区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及党派提案共计84件,其中市级建议、提案21件,区级建议、提案63件。全年民事诉讼9件,办理法院调查令2件、检察建议书1件。基本做到“让群众满意、让领导放心”。

3.加强对内部权力的制约,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采购、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

4.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畅通社会公众投诉举报,公开了投诉电话,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发挥网络问政作用,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全年办理各类问题建议48件、各类群众投诉(咨询)电话6698件、政民互动7751件,回复率100%。

5.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全年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7件,及时回复、按时送达。

6.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教育全体人员远离“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尽可能避免失职、渎职行为的发生。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及时收集分析热点、敏感、复杂矛盾纠纷信息,加强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警监测。强化依法应对和处置群体性事件机制和能力。加大普法力度,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

2.健全行政调解制度,进一步明确行政调解范围,完善行政调解机制,规范行政调解程序。

3.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严格实行诉访分离,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完成“双合家园居民要求引用市政自来水”和“青年路拓宽修路影响红门村拆迁滞留居民生活”挂账重点信访矛盾的化解销账,及时办理171件信访事项。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严把干部考察任用的关口,以法治观念、法治素养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将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把严守党纪、恪守国法的干部用起来。

2.全体同志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习宪法以及与自己所承担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3.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

二、存在问题

(一)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保障、建设周期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百姓迫切需要的差距较大。在开展“接诉即办”“未诉先办”工作过程中,道路新建、维修以及电子停车收费系统建设等问题反响强烈,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交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日益明显。

(二)相关法规体系建设相对滞后。2019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尽管我国基本形成了综合交通运输管理体制,但法律法规建设滞后于行业发展。如居民路侧停车身份认证缺少市区两级的配套法规、标准,引发市民的热议和质疑。

(三)依法行政的工作流程暨需不断优化。规划、建设、管理等环节尚待进一步理顺,机构改革后的职能调整尚未完全到位。

(四)干部队伍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干部法治意识淡薄,不习惯、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推动工作、解决问题。“重实体轻程序”现象依然存在。

三、2020年工作打算

(一)在“接诉即办”“未诉先办”工作背景下,研究热点、敏感、复杂问题应对之策。梳理经济社会发展和百姓迫切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充分论证实施方案,最大限度争取市区两级的支持。

(二)积极对接市区相关部门,建立完善法规体系。及时向上级机关反映百姓的呼声,推动上位法规加快出台;加强与区内各部门沟通交流,会商规范性文件编写工作。

(三)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合理调整工作流程。对照三定方案,梳理工作职责、内外部关系,协调相关部门理顺工作流程。

(四)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强化依法行政理念。组织开展宪法宣传日、普法宣传月等宣传活动。结合中心工作,加强法律业务知识培训。重视法治实践,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