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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疫情期间人事档案、个人社保业务网上办理指南

日期:2020-05-15 来源: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更好的保障每一位服务对象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满足相关人事档案和社会保险业务办理需要,朝阳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在疫情期间开展人事档案和社会保险线上“不见面”服务。服务对象可通过专用邮箱、邮寄材料和拨打电话三种方式办理相关业务。具体措施如下:

一、 电子邮箱办理

办事人员可以通过专用邮箱,申请办理下述业务。我中心工作人员收到电子邮件后,将尽快为您办理相关业务,办理结果将通过邮件、短信或电话的形式进行告知。

1、开具证明业务

邮件标题:开具证明(存档人员身份证号+姓名+电话)

发送内容:存档人员身份证正反面照片(以附件方式发送),需开具证明内容,邮寄地址。

电子邮箱地址:cygfzx-arc@bjchy.gov.cn

2、复印档案材料业务

邮件标题:复印档案材料(存档人员身份证号+姓名+电话)

发送内容:存档人员身份证正反面照片(以附件方式发送),材料索取机构名称,需复印档案材料内容,邮寄地址。

电子邮箱地址:cygfzx-arc@bjchy.gov.cn

3、开具商调函业务

邮件标题:开具商调函(本人身份证号+姓名+电话)

发送内容: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照片(以附件方式发送),现档案存放单位名称,邮寄地址。

电子邮箱地址:cygfzx-arc@bjchy.gov.cn

4、个人存档人员办理社会保险转入业务

邮件标题:当月保险增员(存档人员身份证号+姓名+电话)

发送内容:缴费基数(申请人可在3613元-23565元之间自行选择),存档人员身份证正反面照片、银行卡照片、与银行签订的社会保险划款协议书照片(上述照片均以附件方式发送)

电子邮箱地址:cygfzx-arc@bjchy.gov.cn

例如:邮件标题:当月保险增员(11010119XXXXXX1234+张三+139XXX1234)

注:每月22日以前办理当月缴费,次月扣款,22日以后办理为次月缴费,次次月扣款。待疫情结束后,到我中心补签《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协议书》。

5、个人存档人员办理初次参加社会保险业务

邮件标题:初次参加社会保险(存档人员身份证号+姓名+电话)

发送内容:缴费基数(申请人可在3613元-23565元之间自行选择),4家定点医疗机构名称(必须含有1家社区医院),白底半身免冠照片(规格358*441,9-20KB,制作社保卡用)、存档人员身份证正反面照片、银行卡照片、与银行签订的社会保险划款协议书照片(上述照片均以附件方式发送)。

电子邮箱地址:cygfzx-arc@bjchy.gov.cn

例如:“邮件标题:初次参加社会保险(11010119XXXXXX1234+张三+139XXX1234)”

注:每月22日以前办理当月缴费,次月扣款,22日以后办理为次月缴费,次次月扣款。待疫情结束后,到我中心补签《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协议书》。

6、个人存档人员办理社会保险转出业务

邮件标题:当月保险减员(存档人员身份证号+姓名+电话 +转入单位名称)

发送内容:存档人员身份证正反面照片(以附件方式发送)

电子邮箱地址:cygfzx-arc@bjchy.gov.cn

例如:“邮件标题:当月保险减员(11010119XXXXXX1234+张三+139XXX1234+京客隆公司)。”

7、个人存档人员办理个人社保信息变更业务

邮件标题:变更个人社保信息(存档人员身份证号+姓名+电话)

发送内容:存档人员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变更事项内容(原信息内容+改后信息内容)

电子邮箱地址:cygfzx-arc@bjchy.gov.cn

注:变更缴费账号的需提供银行卡照片、与银行签订的社会保险划款协议书照片。

8、个人存档人员办理定点医疗机构变更业务

邮件标题:变更定点医疗机构(存档人员身份证号+姓名+电话)

发送内容:存档人员身份证正反面照片(以附件方式发送),4家定点医疗机构名称或代码。

电子邮箱地址:cygfzx-arc@bjchy.gov.cn

例如:

邮件标题:变更定点医疗机构(11010119XXXXXX1234+张三+139XXX1234)

发送内容:

变更医疗定点机构为

05153001 北京市朝阳区第三医院

05155013 北京垡头大柳树医院

06110002 北京丰台医院

06110097 北京市丰台区南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注:需至少选1家社区医院或一级医院,19家A类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不用选,可直接持卡就诊。

二、快递办理

如需开具政审材料,可将政审外调函邮寄我中心,并注明本人身份证号、姓名、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复函收件地址。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路5号院15号楼A座朝阳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人事档案管理科收。

三、电话咨询办理

档案业务咨询电话:010-57596100转2

社保代办业务咨询电话:010-57596100转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