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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劳务派遣、特殊工时行政许可业务网上办理的通知

日期:2020-08-14 来源: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各有关单位:

自2020年8月14日起,劳务派遣、特殊工时两项行政许可事项实行网上办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办理劳务派遣、特殊工时行政许可业务的,需将提交的纸质材料按照材料清单制作成PDF格式电子版材料,发送至业务受理邮箱(劳务派遣业务受理邮箱:cylwpqsq@bjchy.gov.cn;特殊工时业务受理邮箱:cytsgssq@bjchy.gov.cn)即可,文件名按照“单位名称+业务名称”进行命名(例:某某公司+新申请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不定时工作制),工作人员收到上述材料后,将依法依规进行审核,并通过邮件回复。

二、各申请单位在收到“电子材料审核合格”的邮件后,将纸质材料按照材料清单顺序整理封装好,寄递至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南里21号 劳动关系科 邮编:100025)。

寄递要求:

1、请使用正楷在封装袋上注明“单位名称、申请业务事项、发件人姓名、北京号段的联系方式”;

2、邮寄的纸质材料,需每页加盖公章;多页(2页及以上)的,还需加盖骑缝章。

三、需现场核查的事项,网上受理申请后由审批部门与申请人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约定现场核查时间,并根据核查结论许可发证。

四、经许可无误的,在“双公示信息”(北京朝阳-政务公开-双公示信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页面同步更新许可结果。

因许可结果需履行签字手续,审批部门将分批安排取得许可的单位领取纸质审批结果。

五、如确有必要现场办理业务,请提前拨打联系电话,了解情况,预约办理。同时自觉遵守我局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联系电话: 65090452(劳务派遣)   65090450(特殊工时)

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