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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遴选公告

日期:2019-10-12 来源:区卫生健康委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遴选公告

    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我委有关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等。

    三、工作任务

    朝阳区目前正在开展国家卫生区暨全国健康促进区创建工作,为做好北京市及国家健康促进区迎检工作,现需制作健康促进区创建工作宣传片。

    四、具体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项目申请单位应根据自身优势和项目需要,精心组建团队,为该项目提供必要支撑条件,保证充分时间投入,确保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

    五、申报和评审事宜

    1.申报期限:2019年10月12日—2019年10月18日。

    2.填写材料: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3.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在2019年10月18日前将盖章的《承办申请书》(见附件)电子扫描件提交至:cywsjjiweike@126.com,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朝阳区卫生健康委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字样;《承办申请书》纸质版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快递至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502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甜水园东里甲1号502室)

    4.组织评审: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将组织评审小组,从项目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可行性,项目团队实力和工作经验基础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1家项目承担单位。

    5.结果公示: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将对评审结果在北京朝阳区官网予以公示。

    六、项目经费

    8万元以内。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春艳 电话:65851106

    附件: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承办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