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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商务局公开征集朝阳区商务工作发展变迁纪念画册制作单位的公告

日期:2019-09-16 来源:区商务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为迎接和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充分展现朝阳商务工作改革发展、开拓进取、为民安商的不凡历程和辉煌成就,进一步凝聚奋勇争先、跨越发展的强大动力,推动我区商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对朝阳区商务工作发展变迁宣传中撰写、编辑、制作纪念画册部分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机构。公告如下:

    一、发布单位

    北京市朝阳区商务局

    二、申请单位

    新闻媒体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机构或企业。

    三、项目内容

    以图片和文字相结合的形式,力求直观、全面、客观地反映朝阳商务发展,制作一部透视商务变迁、展示商务新姿、展望商务前景的纪念画册。

    四、项目完成时间

    2019年10 月15日之前

    五、选聘要求

    (一)申请单位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朝阳区中心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坚持理论创新与朝阳区情相结合,并对组成人员的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负责。

    (二)申请单位须具有相关撰写、编辑的能力基础以及相关经验和成果。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成员应对朝阳区商务工作发展情况有较深入了解,要在朝阳区进行实地考察调研。

    (三)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较高的研究能力,能够保证全过程担负实质性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工作的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相关工作。

    (四)项目团队的人员及专业结构配置须规模适度、结构合理,与纪念画册所需内容和要求相适应。

    (五)项目成果所有权属于朝阳区商务局。

    (六)项目总体费用不超过40万元人民币。

    六、时间安排

    (一)登录朝阳区政府网站(www.bjchy.gov.cn)首页,在“通知公告”栏中下载《朝阳区商务局公开征集朝阳区商务工作发展变迁纪念画册制作单位的公告》。

    (二)申请单位应根据自身优势选择申请项目,提交项目申请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基本情况、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相关资质、相关业绩成果、竞争优势、提供服务的主要思路、时间进度、报价,所有材料须加盖公章。上述资料需于2019年9月19日(周四)12:00前通过送达(一式9份)并连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交朝阳区商务局办公室(以送达或邮件发送时间为准)。电子邮件地址:chyswwyanjiushi@163.com 。来函中请明确一名负责项目申报工作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通知参加评审工作。

    (三)朝阳区商务局组织比选小组,对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和项目方案进行综合评估,择优确定项目承办单位,比选结果将现场公布,最终结果将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直接发至获选单位。

    七、工作要求

    (一)项目承办单位应在接到获选结果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的委托协议送至区商务局。审定通过后,区商务局将及时组织签订委托协议,正式启动该项工作。

    (二)项目承办单位应按照委托协议规定的日期按时完成各阶段成果。

    (三)项目期间,朝阳区商务局将根据纪念画册内容需要,协助做好素材收集工作,并要求承办单位定期汇报项目进展情况。

    八、项目经费

    朝阳区商务局根据合同约定,拨付项目经费。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日坛北街33号(朝阳区政府中楼612室)商务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20

    联 系 人:盛骥

    联系电话:010—65099201

    传 真:010—65094437

    电子邮箱:chyswwyanjiushi@163.com

    北京市朝阳区商务局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