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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房管局关于加强节日期间房屋建筑使用安全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9-12 来源:区房管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朝阳区各房屋建筑所有权人、受托管理人及使用人:
    为了强化房屋建筑使用安全责任意识,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保障工作,全力遏制房屋建筑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按照《北京市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屋建筑所有权人应承担房屋建筑使用安全责任,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和约定承担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责任。各房屋建筑所有权人、受托管理人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紧绷安全之弦,加强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履行安全职责。
    二、按照“边排查、边整改”的原则,各房屋建筑所有权人、受托管理人应全面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确保整改到位、隐患消除。
    三、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值班值守,准确做好值班记录。遇有重要情况、紧急情况,应及时向属地办事处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四、房屋建筑使用人应当合理使用房屋建筑,发现使用安全问题时应及时向房屋建筑所有权人、受托管理人报告。
    五、各房屋建筑所有权人、受托管理人及使用人应认真接受属地办事处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配合完成隐患整改工作。


                                        朝阳区房管局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