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非劳动力请注意 转居转工政策通(二)
日期:2019-08-20 来源:崔各庄地区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转非劳动力请注意 转居转工政策通(二)
关于转非劳动力的政策解读在这里了,速速了解一下吧!
转非劳动力身份如何界定?
崔各庄乡黑桥村、南皋村、奶西村转居转工中,转非劳动力是指批准转非时点之日(2019年4月4日),转为非农业户口且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男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女年满16周岁不满50周岁)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员,不包括16周岁以上正在接受义务教育和学历教育的学生。
转非劳动力安置方式
转非劳动力根据自愿原则,可选择自谋职业或单位安置:
(一)自谋职业(要钱)
选择自谋职业的转非劳动力,需提交自谋职业书面申请,填写《北京市转非劳动力自谋职业申请表》,并与乡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签订自谋职业协议书,由公证机关公证,经区相关单位审核后,为其建立个人档案、办理补缴社会保险和档案存放手续,将档案转到区人力社保局公共服务中心。
自谋人员办理公证手续后,按有关规定享受一次性就业补助费。其中,转非前在崔各庄乡集体所属企事业单位就业,本次整建制转非安置选择自谋职业的,在领取自谋职业一次性就业补助费前,需先主动提出同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办妥离职手续并经公证机关公证后,方可领取自谋职业人员一次性就业补助费。所有已办理自谋职业手续的转非劳动力,崔各庄乡村所属集体企、事业单位一律不得再进行接收和安置工作岗位。
(二)单位安置(要工作)
选择单位安置的农转非劳动力,与满天星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经培训合格后,与满天星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安置承诺书,再由满天星劳务派遣公司统一派遣到乡属企业,享受相应岗位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满天星劳务派遣公司为其发放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待遇,同时办理招工备案手续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并将本办法规定的一次性就业补助费全部支付给招用单位,农转非人员被接收单位招用后,一律服从招用单位的岗位安排和管理制度。
转非劳动力的一次性就业补助费是多少?
我乡此次发放标准为:
(一)在转非时点,转非劳动力年满16周岁,不满30周岁的,一次性就业补助费为人民币14万元整(不包括16周岁以上正在接受义务教育和学历教育的学生);
(二)在转非时点,转非劳动力男年满30周岁且不满55周岁,女年满30周岁且不满45周岁的,给予一次性就业补助费17万元整;
(三)在转非时点,转非劳动力男年满55周岁且不满60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不满50周岁,给予一次性就业补助费14万元整。
在乡机关、村委会、社区、乡直属单位(企业)等
工作的职工如何安置?
农转非前已经在乡机关、村委会、社区、乡直属单位(企业)等工作的职工,可选择继续在原单位(企业)工作,视同已单位安置;也可以选择自谋职业或申请到此次负责农转非劳动力安置的单位工作。
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吗?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不可以解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章关于劳动合同解除及终止的相关规定,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转非时点时是劳动力,办理农转非过程中
已经超过劳动力年龄的人员如何安置?
对于转非时点时是劳动力,办理农转非过程中已经超过劳动力年龄的人员,为其趸缴、补缴完社会保险后办理退休手续,可按城镇职工退休人员标准享受养老、医疗保险待遇。
此类人员不予单位安置,经自谋公证后,将一次性就业补助费支付给本人。
转非劳动力如何补缴社会保险?
标准是什么?
(一)一次性趸缴
依据《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2004〕第148号)相关规定为转非劳动力一次性趸缴社会保险。补缴标准如下:
1.养老保险:男年满41周岁、女年满31周岁的补缴1年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龄每增加1岁增补1年基本养老保险费,最多补缴15年。
2.医疗保险:男年满31周岁的补缴1年基本医疗保险费,至年满51周岁前每增加1岁增补1年,最多补缴10年;年满51周岁的补缴11年基本医疗保险费,至退休前每增加1岁增补1年,最多补缴15年。女年满26周岁的补缴1年基本医疗保险费,至年满41周岁前每增加1岁增补1年,最多补缴5年;年满41周的补缴6年基本医疗保险费,至退休前每增加1岁增补1年,最多补缴10年。
转非劳动力按规定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其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视同基本医疗保险费年限,但最多视同10年缴费年限。
3.失业保险:凡年满16周岁的补缴1年失业保险费,至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前,每增加1岁增补1年,最多补缴20年。
(二)补缴
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文批办单》(北京市人民政府办文第00675号)确定的转非时点之月起至个人档案移交完毕,对转非劳动力未缴纳社保的月份予以补缴,办理农转非过程中已达到退休年龄的,只补缴到生日当月。
应补缴月份已有缴费记录的,无法重复缴纳。
为农转非劳动力趸缴和补缴的社会保险费由各村负责办理和缴纳,不需个人缴纳。
转非劳动力档案由谁建档?
建档后存到哪里?
(一)建档:转非劳动力配合提交建档材料,由村工作人员核对材料并填写各类表格,建立个人档案。
(二)档案移交:
1.单位安置人员,档案移交安置单位存档。
2.自谋人员档案操作如下:
①已达退休年龄的和距退休不满3个月的人员:档案移交社保所。
②距离退休3个月以上的人员:档案移交朝阳区公共服务中心办理个人存档。其中:
■有工作单位的人员:
a.单位接收档案的,可从朝阳区公共服务中心把档案转到工作单位,由工作单位存档。
b.单位不接收档案的,档案可继续在朝阳区公共服务中心存档。
■没有工作单位的人员:
c.半年内退休的,可在朝阳区公共服务中心缴纳社会保险,直到退休。
d.距离退休一年以上的,在朝阳区公共服务中心交1或2个月保险后,可将档案转回社保所申请办理灵活就业。
(三)关于存档费:免费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