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遴选公告
日期:2019-05-14 来源:区卫生健康委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遴选公告
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我委有关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等。
三、工作任务
为切实落实总书记关于近视防治工作的指示精神,贯彻8部委文件精神及北京市卫生健康委相关要求,我委定于6月3日在朝阳区开展爱眼日活动,现委托相关单位组织策划实施活动日相关内容。
四、具体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项目申请单位应根据自身优势和项目需要,精心组建团队,为该项目提供必要支撑条件,保证充分时间投入,确保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
五、申报和评审事宜
1.申报期限:2019年5月14日—2019年5月20日。
2.填写材料: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3.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在2019年5月20日前将盖章的《承办申请书》(见附件)电子扫描件提交至:cywsjjiweike@126.com,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朝阳区卫生健康委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字样;《承办申请书》纸质版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快递至北京市朝阳区卫计委302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甜水园东里甲1号302室)
4.组织评审: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将组织评审小组,从项目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可行性,项目团队实力和工作经验基础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1家项目承担单位。
5.结果公示: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将对评审结果在北京朝阳区官网予以公示。
六、项目经费
爱眼日活动组织策划实施,20万元以内。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然 电话:65861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