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遴选公告
日期:2019-04-22 来源:区卫生健康委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遴选公告
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我委有关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检测机构
三、工作任务
开展国家卫生区创建工作中的健康促进学校教学环境监测与指导。
四、具体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CMA实验室资质。
2.委托检测的40所学校(80间教室)的全部项目均不能二次分包,且能出具以下项目的检测报告;具体项目及要求见表1。
表1 教学环境检测项目及要求
序号检测项目项目指标资质
1教室人均面积教室人均面积CMA
2课桌椅教室类型
3课桌分配符合率CMA
4课椅分配符合率CMA
5书写板类型
6尺寸CMA
7反射比CMA
8书写板面有无破损
9教室采光采光方向
10采光系数CMA
11窗地面积比CMA
12后(侧)墙反射比CMA
13教室照明课桌面平均照度CMA
14课桌面照度均匀度CMA
15黑板平均照度CMA
16黑板照度均匀度CMA
17灯桌间距
18控照式灯具
19是否垂直黑板
20黑板灯
21教室内照明功率密度限值
22黑板灯光源
23教室光源
24室内微小气候二氧化碳浓度CMA
25温度CMA
26噪声噪声CMA
27是否受音乐教室干扰
3.能将检测原始数据录入指定平台,并确保录入数据准确无误,正确率100%。
4.须参加现场检测筛选考核(预计2019年4月下旬),仪器设备自备。
5.项目申请单位应根据自身优势和项目需要,精心组建团队,为该项目提供必要支撑条件,保证充分时间投入,确保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
五、申报和评审事宜
1.申报期限:2019年4月22日—2019年4月28日。
2.填写材料: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3.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在2019年4月28日前将盖章的《承办申请书》(见附件)电子扫描件提交至:cyqcwjkwszhb@163.com,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朝阳区卫计委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字样;《承办申请书》纸质版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快递至北京市朝阳区卫计委503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甜水园东里甲1号503室)
4.组织评审:北京市朝阳区卫生计生委将组织评审小组,从项目团队资质、现场检测技术质量、工作经验基础等方面,对申请单位进行评估,择优遴选1家项目承担单位。
5.结果公示:北京市朝阳区卫生计生委将对评审结果在北京朝阳区官网予以公示。
六、项目经费
750元/间×2间/所×40所学校,共计6万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宁 电话:6585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