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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朝阳区2019年非京生源毕业生需求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2-22 来源: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2019年非京生源毕业生引进工作,全面、准确掌握用人单位毕业生指标需求计划,按照北京市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工作程序,现将我区2019年毕业生指标需求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9年2月22日-2019年3月1日中午12:00

    二、申报条件

    (一)按照北京市现行政策,拟引进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 非北京常住户口、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2、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

    3、 当前学习阶段为全脱产,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

    4、 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5、 引进当年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7周岁(1992年1月1日后出生);

    6、 引进的毕业生所学专业应符合用人单位主营业务需要,与岗位对口。

    (二)拟引进毕业生的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原则上应在本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满1年以上,且经营状况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

    三、申报程序

    各用人单位填写《2019年非京生源应届毕业生进京指标需求申报表》、《2019年已招实习生情况表》(详见附件1、2),并将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进行报送,纸质版材料需加盖公司公章。

    四、报送地点

    (一)电子版发送至rlzyggfwzx@163.com(邮件名称设置为单位全称)。

    (二)纸质盖章版报送至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路5号院15号楼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407办公室。(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7:30)

    五、工作要求

    (一)各用人单位要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完成需求申报工作,不得多头申报。

    (二)各用人单位要认真填写申报信息,确保填报信息完整、真实、准确,报送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视为不合格,不予分配指标。

    (三)接收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工作坚持从严控制原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对于弄虚作假或参与作假以及存在其他违规行为的,取消引进资格,该单位及虚假接收的非京生源毕业生列入黑名单。

    联系人: 田潇 联系电话:57596208

    附件 1、2019年非京生源应届毕业生进京指标需求申报表

    附件 2、2019年已招实习生情况表

    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