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朝阳区2019年非京生源毕业生需求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2-22 来源: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2019年非京生源毕业生引进工作,全面、准确掌握用人单位毕业生指标需求计划,按照北京市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工作程序,现将我区2019年毕业生指标需求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9年2月22日-2019年3月1日中午12:00
二、申报条件
(一)按照北京市现行政策,拟引进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 非北京常住户口、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2、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
3、 当前学习阶段为全脱产,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
4、 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5、 引进当年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7周岁(1992年1月1日后出生);
6、 引进的毕业生所学专业应符合用人单位主营业务需要,与岗位对口。
(二)拟引进毕业生的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原则上应在本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满1年以上,且经营状况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
三、申报程序
各用人单位填写《2019年非京生源应届毕业生进京指标需求申报表》、《2019年已招实习生情况表》(详见附件1、2),并将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进行报送,纸质版材料需加盖公司公章。
四、报送地点
(一)电子版发送至rlzyggfwzx@163.com(邮件名称设置为单位全称)。
(二)纸质盖章版报送至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路5号院15号楼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407办公室。(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7:30)
五、工作要求
(一)各用人单位要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完成需求申报工作,不得多头申报。
(二)各用人单位要认真填写申报信息,确保填报信息完整、真实、准确,报送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视为不合格,不予分配指标。
(三)接收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工作坚持从严控制原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对于弄虚作假或参与作假以及存在其他违规行为的,取消引进资格,该单位及虚假接收的非京生源毕业生列入黑名单。
联系人: 田潇 联系电话:57596208
附件 2、2019年已招实习生情况表
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