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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朝阳区劳务派遣企业2019年经营情况报告核验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2-14 来源: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朝阳区各劳务派遣企业:

    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要求,现将朝阳区2019年劳务派遣企业经营情况报告核验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范围:2018年12月31日前,已在朝阳区取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或备案的劳务派遣企业

    二、报告时间: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三、报告形式

    报告材料电子版上报至邮箱:cylwpq@163.com,邮件主题填写劳务派遣企业名称,并按照附件:“XXXXX公司电子版报告”的格式进行上报。盖章的纸质材料请企业留存备查,如后续核查中发现问题将依法处理。

    四、报告材料

    1.经营情况报告1份(加盖公章),内容包括:

    (1)被派遣劳动者人数、订立劳动合同及参加工会的情况;

    (2)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

    (3)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4)被派遣劳动者派往的用工单位、派遣数量、派遣期限、用工岗位的情况;

    (5)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情况以及用工单位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

    (6)设立子公司、分公司等情况

    2.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1份(加盖公章)

    3.相关报表(表1、表2、表3)

    (注:上述材料均为企业上一年度的情况!)

    五、办理流程

    1.我局将组织工作人员对电子版材料进行审核;

    2.材料审核通过企业名单将会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http://www.bjchy.gov.cn)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目进行公示,名单公示即表示劳务派遣企业年度经营情况报告工作已完成;

    3.公示名单中企业如有领取纸质版年度经营情况报告通过回执的需求,可于正常工作日周二和周四到朝阳区八里庄南里21号院123室进行领取。

    六、联系电话:65090452

    附件:XXXXX公司电子版报告

    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