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朝阳区卫生统计信息11月报催报的通知
辖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根据《统计法》、《全国卫生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和《国家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管理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卫生统计信息上报的有关规定,医疗机构应于每月八日前上报上一月卫生统计月报,截止2018年12月13日仍有282家机构未上报卫生统计月报,现将未上报机构名单公布(见附件)。
附件:未上报2018年11月报机构名单
联系电话:65861125
联系人:赵玮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