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小关街道办事处关于限期主张权利公告
关于限期主张权利公告
京朝小关街道公告字﹝2026﹞360001号
经查,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惠新里13号楼西侧的一处平房,砖混结构,建筑面积为36.04平方米,非新建,目前处于废弃闲置状态。经向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协查,该建筑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其建设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属于违法建设,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勘验笔录、协查复函等材料予以佐证。
请上述建筑物的搭建人、建设单位或者所有人、管理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持下列相关材料到本机关主张权利、接受调查询问:
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他人办理,提交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
法人、非法人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
及相关规划审批、权属证明材料,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到本机关主张权利、接受询问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及举证权利。
依据《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本行政机关责令该违法建设人于本公告期限内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设;经催告后逾期不拆除的,本行政机关将按照法定程序予以强制拆除。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关北里213号楼南侧小关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联系人:刘鑫龙、张宁
联系电话:64967931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小关街道办事处
2026年10月23日
附件: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小关街道办事处关于限期主张权利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