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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关于向“北京市朝阳区老年书画研究会”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日期:2026-09-09 09:22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关于向“北京市朝阳区老年书画研究会”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京朝民社执罚公告〔2026〕2号

北京市朝阳区老年书画研究会:

2026年5月25日,我局在日常工作检查中发现,你单位涉嫌未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2009年至2024年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2026年5月26日,我局依法立案调查。2026年7月27日,我局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了《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期限届满,你单位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及听证要求。

经调查,你单位存在未参加2009至2014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版)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存在未参加2015至2024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版)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版)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版)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并参照《北京市民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基准编码:C08004A030),本行政机关对你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依法公告送达本行政处罚决定。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行政机关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你单位可于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特此公告。

本行政机关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磨房南里甲19号

邮政编码:100021

联系电话:67315981

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

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