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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化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日期:2026-07-27 19:46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我委信息化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项目的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具备相关资质和能力的单位

三、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化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项目

项目类别:购买服务类

工作内容:选定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为我委信息化项目提供全过程招标代理服务,包括招标文件编制、公告发布、组织开评标、结果公示、资料归档、行政备案等工作。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四、具体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申报单位如为分支机构,应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

(二)项目申报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项目申报单位具备卫生信息化项目招标代理相关业绩,需提供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开展过相关领域的合同;

(四)项目申报单位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书面声明函;

(五)项目申报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相关查询截图;

(六)项目申报单位需提供科学可行的项目方案,包括服务方案、组织和管理方案、保障措施等,其中单位及人员资质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五、申报和评审事宜

(一)申报期限:2026年7月27日—2026年7月31日。

(二)提交材料:申报单位应在2026年7月31日16点前将盖章的《承办申请书》(附件1)电子扫描件提交至:cyqwsjczxxgk@bjchy.gov.cn,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化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项目-公司名称”字样。

(三)组织评审: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将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从项目报价、单位实力、相关业绩、工作方案等方面进行评估,择优遴选1家项目承办单位。申报单位需在评审前现场提交纸质材料,所有材料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使用A4纸密封于信封中,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日期。申报单位如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评审时间、要求等相关事项将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

(四)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将在北京朝阳(网站)-通知公告-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内予以公示。

六、预算经费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化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项目:0元(人民币零元整)。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老师 电话:67307409

附件:1.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化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项目承办申请书

2.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化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项目遴选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