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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撤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的公示

日期:2026-07-20 16:37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关于拟撤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的公示

北京中嘉裕福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采取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经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查,该公司不符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50号)第六条第二项之规定,且逾期未整改。根据《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相关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其人员无法联系或者拒不配合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编号、行政许可时间等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45日。公示期内没有提出异议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以作出撤销行政许可的决定。”的规定,拟依法撤销其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现对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7月20日至9月2日(45天)。对上述公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署名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南里21号

电话:010-65094893

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