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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拟撤销北京椰晖旅行社有限公司等10家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公告

日期:2026-07-27 14:58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经查,北京椰晖旅行社有限公司10家旅行社,存在未按规定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备案3名以上导游、无固定经营场所等情形,已不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旅行社条例》第六条规定的旅行社设立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旅游行政许可办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朝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拟对上述10家旅行社作出撤销业务经营许可的决定,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旅行社名称
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拟撤销事由
1
北京椰晖旅行社有限公司
L-BJ00267
不具备旅行社设立条件
2
北京麦穗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L-BJ-100208
不具备旅行社设立条件
3
北京游乐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L-BJ09222
不具备旅行社设立条件
4
北京环球信诺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L-BJ01505
不具备旅行社设立条件
5
合伙人(北京)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L-BJ02366
不具备旅行社设立条件
6
北京老布旅行社有限公司
L-BJ02838
不具备旅行社设立条件
7
北京意呆呆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L-BJ03948
不具备旅行社设立条件
8
热鲨(北京)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L-BJ04634
不具备旅行社设立条件
9
晟易涨潮(北京)国际旅游有限公司
L-BJ06954
不具备旅行社设立条件
10
北京游历天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L-BJ01112
不具备旅行社设立条件
因上述10旅行社法定代表人无法取得联系、注册登记地址无法找到经营场所,我局无法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法定方式送达行政文书,现依法予以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60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行政相对人如对我局拟作出的撤销行政许可决定有异议,可自公告送达期限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朝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提交书面陈述申辩材料;要求举行听证的,应一并提交书面听证申请。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的权利,我局将依法作出正式撤销决定。
特此公告。
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