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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12”防灾减灾主题宣传活动项目比选公告

日期:2026-04-23 14:18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应急管理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应急管理局拟就2026年“5·12”防灾减灾主题宣传活动项目进行比选,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公司参加。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26年“5·12”防灾减灾主题宣传活动项目

(二)项目预算:13.6395万元(大写:壹拾叁万陆仟叁佰玖拾伍元整)

(三)项目内容:2026年“5·12”防灾减灾主题活动现场布置及活动器材租赁

(四)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5月13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具有满足项目要求的相关资质;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能力、经验和信誉等;

(五)能够为该项目提供整体实施方案;

(六)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共同参加本次比选活动;

(七)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http://www.ccgp.gov.cn/)。

三、递交比选材料内容

(一)企业工商登记信息;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公司经营情况介绍;

(五)具备履行服务能力的证明材料;

(六)项目实施方案及报价单;报价明细中应包括数量、单价、总价等内容。

(七)提供与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设备维保类有关合作成功案例等材料(如有可提供);

(八)“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

(九)供应商认为其他需要的证明材料;

四、材料递交及其他事项说明

本项目采取比选方式进行综合评比。公告期为:2026年4月23日至2026年4月27日。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最晚于2026年4月27日17点前将《比选报名表》(附件)发至邮箱:lyl@bjchy.gov.cn(我单位收到邮件则视为报名成功),文件命名方式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纸质版比选材料须密封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请于2026年4月27日10点前交至朝阳区百子湾西里303号南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65099559

(材料提交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附件:比选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