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严格做好2026年医师定期考核的通知
辖区内各相关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北京市医师定期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6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6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通知要求,现对严格做好2026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提出进一步要求及提示。
一、强化组织管理和职责
朝阳区卫健委负责辖区内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对医师定期考核机构进行指导、评价、监督,对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进行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指导及医师定期考核结果确认工作。办公室设在朝阳区医学会
各机构要强化主体责任,责成专人负责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定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案,对本机构主执业医师及多机构执业备案医师落实全覆盖告知及考试节点提示,做好本单位医师的网上报名审核和评定考核工作,确保应考尽考、信息真实准确。
二、严格把握重要事件节点
按照2026年度北京市医师定期考核时间安排(详情见附件1),医师定期考核已于4月1日开启报名,将于4月30日截止报名。《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6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附件2)已在北京朝阳网站挂网,请各机构负责人及医师认真学习查看。
本次考核工作均在北京市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进行,超出工作安排时间范围,无法进行相应阶段工作
请辖区内各单位负责人关注文件内时间安排,及时维护更新医师执业信息、离岗及变更状态,保证系统数据完整准确
全覆盖提示本机构主执业医师及多机构执业备案医师明确报名、审核、职业道德和工作成绩考核、业务水平测评等重要节点,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做好定期考核工作。(机构及医师端操作手册详见附件3、4)。
三、从严审核简易程序,规范材料留存
(一)严格做好简易程序资格审核。各医疗机构必须对照2026年度定考简易程序适用条件,对申请医师逐人逐项实质性审核,不得放宽标准、简化流程,严禁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纳入简易程序。申请简易程序条件及相关报表详见《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6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二)强化佐证材料核验留存。各医疗机构做好佐证材料留存工作。对申请简易程序医师的年龄、职称、奖励证书支援证明、培训合格证明等全部佐证材料,须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实行纸质+电子双存档,确保可核查、可追溯
未按要求留存材料的,视为审核失职。
四、客观公正持续督导
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对医师个人进行职业道德和工作成绩考核。医师职业道德考核应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卫办发〔2007〕296号)和《北京市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办法(试行)》(京卫医字〔2011〕284 号)开展,考核内容不少于文件规定内容。医师工作成绩考核的基本内容至少包括:医师执业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在考核周期内完成工作量、服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调遣和本机构的工作安排,以及及时完成相关工作任务的情况。
各机构务必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学习包括本通知涉及文件在内的各项定期考核文件,对照各项医师定期考核管理要求,尤其是参考对照考核周期内应当认定考核不合格的情形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完成职业道德和工作成绩考核。
五、强化督导检查,严肃责任追究
朝阳区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将对医师定期考核进行全流程指导督导,并强化抽查检查,对于发现问题的机构负责人将严肃约谈查处。
请各单位严格遵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履职、狠抓落实
确保2026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圆满完成。
联系人:朝阳区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 宋依楠、林梓楠
联系方式:65569575,chaoyangyxh@sina.com
2.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6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http://www.bjchy.gov.cn/dynamic/notice/4028805a9cd30380019cdae208550cc6.html)
3.北京市医师定期考核系统用户操作手册-医疗机构&考核机构端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