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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关于征集危险化学品行业专家的通知

日期:2026-02-27 16:53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应急管理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要求,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充分发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家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过程中的技术支撑作用,按照《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应急管理局专家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应急管理局专家评价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京应急发〔2025〕5号)要求和《北京市朝阳区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专家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北京市朝阳区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应急局”)拟组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家库。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有关专家人选,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

各企事业单位、大专及以上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包括离退休人员)。

二、入库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应急管理事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认真负责,服从大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无党纪政纪处分记录和违法犯罪记录。

(二)熟悉与危险化学品有关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愿意承担且能够胜任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专家工作,并接受应急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三)一般具备大学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化学、化工、安全、消防、电气、建筑、应急等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实践经验丰富,具有5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验,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在精力和时间上能保证参与危险化学品现场检查、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

三、专家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二)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三)第二、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许可;

(四)危险化学品经营(含带储存)企业许可;

(五)配合开展执法检查、现场审核、资料核查和各类专项工作;

(六)应急预案论证;

(七)安全生产考核巡查;

(八)突发事件咨询、论证;

(九)制定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等领域规划;

(十)参与委托的危险化学品领域其他工作任务。

四、入库程序

征集专家人选采取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个人报名

个人报名请填写《危险化学品专家报名表》(附件1),并提供毕业证、职称证等资历证明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二)单位推荐

区危化工作组成员单位、高等院校、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企业等有关单位推荐,推荐人数不限。推荐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填写《危险化学品专家推荐表》(附件2),并提供已核实的推荐专家毕业证、职称证等资历证明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三)部门审核

区应急局根据报名资料,结合工作的实际需要,按照择优选取的原则确定专家库人选。

(四)公开公示

区应急局对推荐材料进行初审,提出拟聘专家名单,在北京朝阳网站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将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经调查不成立的专家名单审定入专家库。

区应急局专家库不向社会公开。

五、报名时间

从即日起开始报名,至2026年3月20日报名截止,专家报名表及材料请提交至邮箱:weihuake123@126.com,咨询电话:65090185刘老师;65090120陶老师。

六、其他说明

(一)经审定后拟聘请的专家,聘期3年,聘期届满后重新征集入库;不予聘用的到期后自动失效。

(二)专家受区应急局委托外出执行任务时,按照区应急局专家费管理有关规定支付专家费;专家受区危化工作组成员单位等其他单位委托外出执行任务时,按照委托单位的专家费管理有关规定支付专家费,专家依法纳税。

北京市朝阳区应急管理局

2026年2月27日

附件:1. 危险化学品专家报名表

            2. 危险化学品专家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