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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关于2026年度协议核查协助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采购邀请函

日期:2026-02-26 17:30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拟开展2026年度协议核查协助项目,为确保项目合作单位招标工作顺利开展,将采购一家招标代理机构,为医保中心2026年度协议核查协助项目合作单位的选定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承担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2026年度协议核查协助项目合作单位招标代理全过程工作。2026年度协议核查协助项目预算为190万元(超出视为无效)。代理服务费由2026年度协议核查协助项目中选方支付。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申请人应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能力,即应是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其分网站《北京市政府采购网》登记的代理机构(网站登录截图);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共同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具有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5.评审场地具有符合规定标准的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

6.近两年招标投标代理工作业绩优良;

7.此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8.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http://www.ccgp.gov.cn/)。

三、响应材料及要求

1.《采购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报名)原件(法定代表人除外)及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自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5.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http://www.ccgp.gov.cn/)的以上网站网页查询结果的截图(提供报名当天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6.总体服务方案(含工作内容、制度、进度计划、服务承诺等)、业绩介绍、所获荣誉奖项等;

7.报名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纸质材料,所有复印件均需为A4格式、逐页加盖公章,将资料装入档案袋密封,并需在密封处加盖公章,档案袋封面需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时间等。

四、材料提交及其他事项说明

本邀请函公示期为:2026年2月27日—2026年3月4日。

《采购报名表》(单独提交,无需与响应材料一并密封)和响应材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最晚于2026年3月4日17:00(北京时间)前现场提交至朝阳区医保中心,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管庄周家井世通国际大厦E座1022。

成交供应商将按规定进行公示,对于未成交的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具体情况,请拨打项目咨询电话:010-53918707,联系人:朱伟。

附件: 《采购报名表》

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202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