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公示公告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限期补办2025年度医疗机构校验手续的通知

日期:2026-01-04 09:41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辖区内各相关医疗机构: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规规章要求,除以下情形外,其他达到校验期医疗机构均应参加2025年医疗机构年度校验:

一、通过备案获得《诊所备案凭证》的普通诊所、口腔诊所、医疗美容诊所、中医(综合)诊所及中西医结合诊所。

二、取得《中医诊所备案证》的中医诊所。

三、2025年7月1日之后在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登记注册的医疗机构。

请达到校验期,仍未提交2025年校验申请的医疗机构,于即日起20日内补办申请校验手续,在限期内仍不申请补办校验手续的,依据《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的规定,我委将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