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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限期补办2025年度医疗机构校验手续的通知
辖区内各相关医疗机构: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规规章要求,除以下情形外,其他达到校验期医疗机构均应参加2025年医疗机构年度校验:
一、通过备案获得《诊所备案凭证》的普通诊所、口腔诊所、医疗美容诊所、中医(综合)诊所及中西医结合诊所。
二、取得《中医诊所备案证》的中医诊所。
三、2025年7月1日之后在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登记注册的医疗机构。
请达到校验期,仍未提交2025年校验申请的医疗机构,于即日起20日内补办申请校验手续,在限期内仍不申请补办校验手续的,依据《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的规定,我委将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