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十八里店乡周庄三期农民回迁房及配套设施项目最终核价工作承接单位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一、项目名称
十八里店乡周庄三期农民回迁房及配套设施项目
二、项目内容
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周家庄村,实际建设规模A、B区70.96万平方米(其中安置住宅建筑面积46.6514万平方米);C区21.91万平方米(其中安置住宅建筑面积14.3481万平方米);合计总建设规模92.87万平方米(其中安置住宅总建筑面积60.9995万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农民回迁安置房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包括一所幼儿园。
三、申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熟悉国家、北京市经济适用房、定向安置房组价规则和基建开发的相关政策规定;
4.承接过北京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相关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5.本项目负责人应为一级注册造价师,高级职称;
6.本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四、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自行从朝阳区政府网站下载《项目申报书》(见附件),按要求填写,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一式三份;
(二)申报单位请于2025年11月10日前,将《申报书》直接报送至朝阳区发改委(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西里303号楼1335室);
(三)朝阳区发改委对申报材料进行筛选后,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比选,项目申报金额不超过30万元。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致远
电话:010-65090532
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