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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属公立医疗机构文化品牌建设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遴选公告

日期:2025-09-10 09:39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我委朝阳区区属公立医疗机构文化品牌建设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在文化建设研究领域具有较强能力的社会组织或文化传播、文化传媒公司。

三、采购项目

1.项目名称:朝阳区区属公立医疗机构文化品牌建设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2.项目类别:政府购买服务类。

3.工作内容:负责协助开展朝阳区区属公立医疗机构文化资源挖掘,设计IP文化体系和文化衍生品。

4.项目服务周期:2025年9月中旬至2026年7月30日。

四、具体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政府咨询、政策建议、文化研究等方面的工作经验,拥有较强专业素质及完备的专家队伍,项目团队的人员结构和专业配置应与项目实施内容及要求相匹配。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项目申报单位近三年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申报和评审事宜

1.申报期限:2025年9月10日—9月12日。

2.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在2025年9月12日前将盖章的《承办申请书》电子扫描件提交至:cyqwjwdqk@bjchy.gov.cn,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字样;《承办申请书》纸质版1份快递至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党群工作科(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甜水园东里甲1号410室)

3.组织评审: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将组织评审小组,从项目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可行性,项目团队实力和工作经验基础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1家项目承担单位。

4.结果公示: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将对评审结果在朝阳区政府网站(www.bjchy.gov.cn)予以公示。

六、项目经费

朝阳区区属公立医疗机构文化品牌建设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经费不超过54万元(人民币伍拾肆万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莎莎

电 话:65859686

附 件:承办申请书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