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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医疗机构的公告

日期:2025-08-15 17:14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依据《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卫医政发〔2009〕57号)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委决定决定对北京领医小禾北苑妇儿门诊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证件号码005028110105017119)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8月15日